<p class="ql-block"> 致全市3-11岁儿童家长的一封信</p>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们:</p><p class="ql-block">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国家的未来,守护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和目标。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肆虐,国内多地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传播链条错综复杂,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儿童极易受到感染伤害。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守住校园防护屏障,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我市已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原则全面启动3-11周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p><p class="ql-block">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最有效、最科学的干预措施。学校和幼儿园是人群密集的场所,为学生和幼儿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及早建立起学生群体免疫屏障是做好学校、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的工作措施。</p><p class="ql-block"> 接种疫苗,对自己而言是免疫,是健康;对家人而言是呵护,是关爱;对学校而言是支持,是屏障;对社会而言是责任,是担当。希望家长朋友们支持、鼓励符合接种条件的孩子接种疫苗。如果您的孩子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请响应国家号召,带领孩子主动、积极接种疫苗,共同筑牢校园免疫屏障。</p><p class="ql-block"> 在带领孩子接种疫苗时,请您和孩子坚持佩戴口罩、保持一米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在接种疫苗后,孩子可以正常地生活、学习、娱乐,注意多休息,避免过于劳累,注意健康清淡饮食,少吃容易引起过敏的食物。接种当天多喝水,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建议在接种后一周内不进行剧烈运动。接种疫苗后仍需做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护措施。</p><p class="ql-block">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共同守护孩子健康成长!</p><p class="ql-block"> 哈尔滨市教育局</p> <p class="ql-block">黑龙江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和</p><p class="ql-block">注意事项指引</p><p class="ql-block">(第三版)</p> <p class="ql-block">编辑:潘丽</p><p class="ql-block">审核:夏元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