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按照《中共保定市教育工委 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全市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整治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教工委【2021】93号)、《涞源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管理的通知》(涞教体字【2021】187号)和《涞源县教育和体育局开展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整治月行动”</p><p class="ql-block">实施方案》(涞教体字【2021】202号)文件精神,2021年11月16日,涞源县教育和体育局10个股室组成督查组对全县两所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进行实地督查。</p> <p class="ql-block"> 上午8:30,相关股室督查会议在教体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主管民办教育的邢春亮局长就此次活动开展的背景、意义与大家交流,随后提成督导意见:1.统一思想,各负其责;2.实事求是,尊重客观;3.熟悉业务,掌握标准。希望各职能股室做好本次督查工作。</p> <p class="ql-block"> 上午9:30督查组走进学校,开展了为期一天的督导检查工作。下午,检查结束邢局长要求各职能股室就检查结果整理好意见,由民办教育建立台账,持续跟踪问效,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违规处理不到位不放过,确保这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两所民办学校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积极迎接市教育局督查组的检查,力争不出现问题。</p> <p class="ql-block"> 此次督导检查工作,使民办学校学校办学行为得以进一步规范,严格落实了属地监管责任及学校主体责任,从而促进我县民办教育健康高质量发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