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树人 依法教育”音乐之声第三幼儿园解读202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教师培训活动

音乐之声第三幼儿园

<p class="ql-block">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为了切实履行职责,提升教育水平,2021年11月16日我园组织全园教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p> <p class="ql-block">  培训中姚园长带领全体教师对总则、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和附则进行学习与解读,通过实例等其他方式向大家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讲解。老师们个个认真倾听,做好笔记。</p> <p class="ql-block">  通过本次学习,全体教师深刻领悟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内涵和精神实质,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家园携手,共同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p> <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彰显了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能够真正实现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对于转变家长的角色意识、丰富家长的教育知识、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新的历史时期,我园将继续持之以恒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园共育活动,探索家园共育新模式,积极推进幼儿园、家庭教育一体化建设,全面促进幼儿健康成长!</p> <p class="ql-block">【图文】王倩</p><p class="ql-block">【编辑】王倩</p><p class="ql-block">【审核】冯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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