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省、地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标准跟踪工作,10月27日,大兴安岭地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2021年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培训会,会议由地区卫生健康委食品科科长张彦主持,特别邀请黑龙江省疾控中心食品安全与学校卫生所所长高飞、国家标委会产品组委员、新食品添加剂及健康相关产品审评专家焦艳玲主任医师、黑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进步和黑龙江省医疗卫生新技术应用奖获得者国家卫健委食品及相关产品评审专家主任医师范葆荣及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与学校卫生所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李敬晶为主讲专家,参加会议的有地、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卫生监督局主管领导及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和部分企业负责人共60多人。</p> <p class="ql-block"> 会上,省疾控中心食品安全与学校卫生所4位专家,对《我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总结》、《2021年我省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方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7096-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释义》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知识进行了宣贯解读与培训。同时,对我区今后如何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并对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结果进行了通报。</p> <p class="ql-block"> 会议指出,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已纳入省市食安办对各地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内容,希望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的责任感,同时也希望通过此次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培训会,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标准知识,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素养。</p> <p class="ql-block"> 会议强调,各企业单位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知识学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贯彻执行,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把好质量关。</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