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大幅减少一般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通过开展最广泛的宣传教育、最系统的隐患排查、最严格的交通管理、最严厉的违章处罚、最严肃的工作问责等“五大行动”,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迅速扭转事故多发、频发态势,努力推动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b> 一、开展最广泛的宣传教育行动</b> 以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为重点,结合典型事故案例,通过面对面宣讲、警示片播放、宣传资料发放等形式,由公安交管部门指导,各乡镇和行业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b>(一)开展全民动员宣传教育。</b>坚持全民动员、全民参与,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充实壮大宣传队伍,每个乡镇组织成立1支不少于10人的宣传小分队,每个社区、行政村组织成立1支不少于5人的宣传小分队,以乡镇、社区、行政村为单元,设置专门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场所,并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利用好小广播、大喇叭、微信群、协商民主议事会等平台,对辖区所有居民群众每月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的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和普法宣传活动,努力让居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b>(二)开展行业领域宣传教育。</b>各部门、单位要通过专题培训、工作例会等形式,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经常性开展全员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和普法宣传活动。相关部门要组织行业监管领域各企业、单位职工员工每2个月开展一次全员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和普法宣传活动,其中,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两客一危”车辆、出租车、网约车等运输企业,以及邮政、快递、驾驶员培训学校等领域;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餐饮、电动车销售等行业领域;商务部门负责宾馆、电商、外卖等行业领域;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共享单车、各类农贸市场等行业领域;教育部门负责全县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校车公司等领域;住建部门负责供热供排水、建筑施工等领域;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用车、农业机械等领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公务用车领域;各乡镇负责辖区居民自用的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区域内农业生产用车、农产品运输车等领域;除工业园区、清河园区内各企业职工及务工人员宣传教育由园区管委会负责以外,其他所有工矿企业的职工及务工人员均由企业所在地乡镇负责统筹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通过发布交通安全知识、典型案例警示以及曝光交通违法行为等方式,加大对全县干部职工、居民群众的宣传引导,督促党员干部带头遵守交通法规,营造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浓厚氛围。 <b>(三)开展重点人员警示教育。</b>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对行业监管领域的各企业、市场主体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等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促进全面落实司乘人员、所属车辆管理的主体责任。公安部门要组织全体交警、辅警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和警示教育,进一步重申公安部禁酒“七个严禁”规定,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公安交管部门要依托辖区驾校,对全县“两客一危”、校车、出租车驾驶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全员培训和警示教育,严格落实满分教育和安全教育制度,参学人员在学习期满后一律进行笔试测试,对不合格的进行补训直至测试合格。 <b> 二、开展最系统的隐患排查行动</b>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面开展各辖区、各行业领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以隐患排查整治的“零死角”,坚决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b>(一)迅速摸清隐患问题底数。</b>县交通局牵头,迅速联合公安、公路、住建等部门和各乡镇,对全县道路开展一次拉网式隐患排查,绘制全县道路交通路网图,详细标注安全隐患和风险点,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逐路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治责任,对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 <b>(二)健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b>结合全面推行“路长制”,县交通局牵头,联合公安、公路、住建等部门和乡镇,按照道路管辖范围和养护职责,建立完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路长责任制,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路,全面落实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公安交管部门要对近三年以来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查找隐患风险点,提出整改治理意见,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抓好整改工作。 <b> (三)加强重点环节排查整治。</b>交通、应急、公安交管、市场监管、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对全县“两客一危一货”、校车、旅游包车、出租车和邮政、快递、外卖等企业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对安全隐患突出、交通事故多发的企业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充分发挥公安交管信息系统的重要作用,加大重点车辆和驾驶员排查力度,对发现的逾期未检验、未报废、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和驾驶证未审验、未换证的人员,由公安部门会同交通部门逐一督促整改,对车辆安全性能不符合技术规范的由交通部门逐车督促整改或进行淘汰,坚决做到隐患不消除不放过。 <b> 三、开展最严格的交通管理行动</b> 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措施,全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本质水平。 <b> (一)健全包抓责任机制。</b>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为公安交管部门,由县公安局牵头,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党委委员包片区、交警大队中队领导包乡镇、民警包路段”的四级交通安全管理路长制,对全县辖区国省道、县乡道路、城市道路、村级道路、乡间小道分级分段无死角落实巡逻管控责任。乡镇要建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党政班子成员包村社、干部包路段的交通安全责任制,对辖区内所有道路分级分段落实宣传教育、文明劝导责任。 <b> (二)加大执法监管力度</b> <b> 公安部门</b>加强交警警力配备,并统筹局机关、交警、派出所警力,按照四级交通安全管理路长制制定路面巡逻管控勤务计划,狠抓路面交通管理,做到辖区所有道路见警车、见警灯。常态化落实东区岔路口、马营岔路口7时至23时勤务,加强交通指挥疏导,引导大型货车绕行高速通行,缓解交通运行压力,最大限度减少道路安全隐患。 <b> 交通部门</b>加强“两客一危一货”、出租车、网约车日常管理,认真审核车辆驾驶人资质,严格落实GPS动态监管系统24小时值守制度,规范车辆运行、载客行为,对监管系统发现的超速、超员、非法营运、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随意停车揽客、乘客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用足用全教育、罚款、停班等措施进行惩戒。同时,要加强邮政、快递、物流等货运车辆的监管,对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 <b> 住建部门</b>加强供热、供排水及建筑施工领域车辆管控,督促进入县城的各类建筑施工车辆一律到公安交管部门备案,并严格按照审批的路线和时间行驶,禁止未备案车辆进入施工场地,禁止使用无牌、无保险和报废的工程车辆,禁止无证或准驾车型不符人员驾驶车辆。 <b> 教育部门</b>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将交通安全作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协同公安交管部门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管理,规范学生上放学交通行为,督促教育学生上放学路上走人行道,不追逐打闹、不翻越护栏、不闯红灯,不乘坐载货摩托车、电动车等;驾乘电动车时佩戴安全头盔,不载人、不超速;积极推行小手拉大手,通过教育学生带动家长在接送学生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禁止用三轮电动车接送学生。 <b> 城市综合执法部门</b>结合“一难两乱”治理,牵头做好县城停车位施划增量工程,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的治理和处罚力度。加强共享单车行业管理,共享单车必须经挂牌登记、购买保险、配备头盔后方能投入运营,并联合交警部门督促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杜绝出现载人、逆行、闯红灯、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开展“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清理整顿行动,确保集市交通安全。 <b> 商务部门</b>加强对外卖公司的管理,督促企业配送车辆全部办理挂牌登记、购买强制保险、配备安全头盔,骑手必须持有相应驾驶资质并佩戴安全头盔,不得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不得出现超速、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b>市场监管部门</b>加强辖区内电动车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销售“非标”电动车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从源头上杜绝非标电动车上路行驶。 <b>农业农村部</b>门加强农用车、农业机械管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亮尾工作,对未经登记挂牌、考取相应驾驶证、粘贴反光条的农业机械坚决禁止上路行驶。 全县其他各部门、单位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机制,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合力抓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任务落实。 <b> (三)发挥文明劝导作用。</b>各乡镇充分发挥“两站三员”作用,加强路面宣传、劝导,加快推进农业机械、摩托车、电动车亮尾工程;加大对劝导站工作的检查考核,对脱岗、漏岗、在岗不在位等履职不到位的劝导员要解除聘用合同。进一步深化文明交通劝导行动,在主要交通路口,组织发动志愿者协助公安交警指挥疏导行人、非机动车,劝阻行人、非机动车在规定道路通行、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驾乘电动车戴头盔、不违法载人,不断增强居民文明交通意识,营造平安出行的良好氛围。 <b> 四、开展最严厉的违章处罚行动</b> 始终保持对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坚持部门协作、合力推进,通过联合联动联罚,集中打击、整治、曝光一批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b> (一)坚持逢车必查。</b>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力军作用,联合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紧盯G312线过境段、农村道路过村过镇段、旅游景区道路等重点路段,统筹交警大队、派出所警力和行业主管部门人员力量,持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常态化组织开展酒驾夜查、农村面包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限以及农用车、农业机械非法上路等领域的集中整治,做到逢车必查、逢查必严,最大限度提升路面见警率、管事率。 <b> (二)坚持违法必纠。</b>聚焦“两客一危一货”和校车、工程车、农村面包车、拖拉机、电动三轮车等重点车辆,认真分析研判辖区内的运营路线、运行时间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通过增设流动检查点、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查处疲劳驾驶、无牌无证、酒驾醉驾、强超强会、超员超载、违法载人、非法改装、非法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要全面摸清辖区内运营车辆和经营者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农用车、农业机械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各行业监管部门及时公布举报方式,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查实一起、惩处一起。 <b>(三)坚持处罚必严。</b>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一律实行顶格处罚。对查处的货车超载交通违法一律落实“一超四罚”,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一律拦停督促佩戴头盔,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党员、公职人员一律报送县纪委监委部门处理,对乱停乱放、闯红灯、闯禁行等不文明交通现象和酒驾、毒驾、严重超员超载、不服从交警指挥管理等典型交通违法案例一律从严从重处罚,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健全“黑名单”制度,对存在违法行为且整改不到位以及因违法行为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进行挂牌督办,推动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b> 五、开展最严肃的工作问责行动</b> 坚持有案必查、有过必惩、有责必追,全面压实道路交通安全各方责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度,通过综合分析事故形成原因、造成后果等情况,查明事故涉及各方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必要时县纪委监委等部门介入调查,坚决做到发生一起、倒查一起、问责一起。 <b> (一)严肃追究企业主体责任。</b>对因交通安全制度不执行、教育培训不开展、车辆维护不到位、驾驶员管理不严格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企业运输车辆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b>(二)严肃追究公安交警责任。</b>对因车辆登记、驾驶员考试及执法检查不严格、指挥疏导不及时、处置事故不规范等主要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和存在玩忽职守、知法犯法、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b>(三)严肃追究行业监管责任。</b>对因执法监督不严格、教育培训不系统,或隐患排查不清、整改不力等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行业监管领域发生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b>(四)严肃追究乡镇属地责任。</b>对因路长制责任落实不到位、宣传教育工作不深入、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劝导工作不扎实等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乡镇辖区发生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属地乡镇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周密部署,迅速行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加强配合协作,精准施策推进,定期通报情况,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办将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