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乾务中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活动

慎思·明辨

<p>  根据珠海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学生的法律素质,提高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斗门区乾务中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活动。</p> <p>  一、Led屏幕展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p><p> 11月1日开始,乾务中学利用Led屏幕,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呈现关爱未成年人宣传标语,如:倾心呵护青少年,努力促进你成长;履行公检职责,维护青少年权益;纯真的笑脸,愿它永远绽放;与青春共舞,与维权同行;维护青少年权益,全社会责无旁贷等。帮助师生熟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教育师生群体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培养师生群体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p> <p>  二、主题班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p><p> 11月1日下午,班会课上,班主任组织学生一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部分内容,引导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班主任通过事例结合法律条文的方式,向学生深入浅出地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法律保护”的相关内容,使每位学生知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初步学会使用法律保护自己。</p> <p>  三、班主任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学习</p><p> 11月8日下午,乾务中学德育主任容思明和全体班主任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本次学习,班主任们更加清楚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如何处理。她要求班主任们不断学习、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p> <p>  通过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更进一步强化班主任的责任和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师生学会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杜绝不良行为,共同构建和谐文明校园。</p><p><br></p><p>撰稿:容思明</p><p>美篇:容思明</p><p>审稿:邝满弟</p><p>审核:李步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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