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生有证

牛头

<p class="ql-block">有位年青人发了一条“说说”:</p><p class="ql-block">【我爸爸是1970年生人,加上我太爷爷辈,可谓是三代贫民了。小时候爷爷告诉我,当时国家鼓励生育,我爸爸出生时奖励了6块钱,这件事我至今都感到诧异。</p><p class="ql-block">所以想问下,各位大伯叔叔阿姨们,有没有这回事呢。】</p> <p class="ql-block">以下,是路人在下据早年的印象试图作点释疑:</p><p class="ql-block">搞反了。当时国家不鼓励多生,鼓励的是节育,优生优育,从只生两个到独生子女。生育有无奖励、奖励多少?没印象,也许是各地的土政策,但目的不是为鼓励生育,而是鼓励少育,比如保证只生一个,才有奖。</p><p class="ql-block">到全面执行计划生育、“一胎化”政策,城市居民尤其有公职的,一般情况只能生一个子女(且要有生育许可),超过的罚款,工作也受影响。农村户口的,视情可生1到2个子女,超生也重罚。</p><p class="ql-block">签约只生一个的,父母双方(有工作的)每月各领5元“独生子女费”(随工资发,直到子女年满18周岁,或16周岁,记不太清了)。这10元是按当时给幼儿的牛奶费计算的。无业的也许由街道发。农村户口的好像没这优待。“独生子女费”一直是按5元/月,多年后有无调高一点,也记不清了。</p><p class="ql-block">总之,70年代以至以后,生孩子给奖,是奖励少生、独生,而不是鼓励生育(对少数民族生育另有规定)。</p> <p class="ql-block">记忆有的靠不住。查资料,国家从1982年开始实行“独生子女”政策,生第一胎后自愿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夫妇,予以奖励。这笔奖励金以5元/月的形式,发到子女年满14周岁止(部分地方定为至16或18周岁)。多年后,有的地方提高到10元/月。相关规定相当繁杂。</p><p class="ql-block">70年代初开始提倡计划生育,逐步加强控制人口出生的措施。生孩子的奖励不是奖励生育更不是鼓励多生育(少数民族除外),而是鼓励少生、独生。</p> <p class="ql-block">年头久,仍有记不准确的。按资料,最初独生子女保健费为每年60元/个,按月发,即5元/月,那么夫妇两方各领2.5元/月(如由女方全领,则5元/月),至独生子女14周岁为止。农村户口独生子女也有此种费(或类似的补贴)。并且,各地制定的款额、方式、年限有些不同。</p> <p class="ql-block">(网络图)</p><p class="ql-block">票证时代,无奇不有。</p> <p class="ql-block">此证为中学某同学保存着。某种程度上,相当于“护身符”作用,没这个,打工都难办。</p> <p class="ql-block">抓“计划生育”,滴水不漏。那时只怕多生多育,严防死守,一票否决。哪知风水轮流转,如今却遇到了全面放开二胎、可劲儿鼓动,却仍是“大象屁股推不动”的大难题。</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