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停止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教学的紧急通知

笛韵

<p class="ql-block">关于全面停止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教学的紧急通知</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各学区,县直中小学、幼儿园,机关各股室:</p><p class="ql-block"> 一、根据自治区教育厅通知要求即日起,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停止线下教学,各学校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线上教学安排,确保教学秩序科学有序。</p><p class="ql-block"> 幼儿园、小学1-2年级:以居家生活与学习指导为主;坚持规律作息,养成良好生活、学习习惯;开展合适的体育锻炼,了解、学习简单的防护知识和方法,学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幼儿园主要指导家长科学安排幼儿每日居家活动,严禁开展线上教学。</p><p class="ql-block"> 小学3-6年级:以居家学习指导为主;掌握简单的防护知识与方法;规律作息,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坚持阅读,加强锻炼,根据兴趣爱好发展艺术特长;根据各学校教学进度安排,完成相应的教学内容。</p><p class="ql-block"> 初中、高中:根据各学校教学进度安排,完成相应的教学内容。</p><p class="ql-block"> 二、兴海中学、职业技术学校、海原五中、关桥中学、李俊中学、贾塘中学、七营中学、三河中学、李旺中学、甘城一贯制初中部、高崖一贯制初中部、关庄一贯制初中部、九彩一贯制初中部、树台一贯制初中部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2号)》要求,采取全封闭管理,师生留在学校,开展线上教学。学校要充分考虑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管理,留足留够相关管理人员(学校领导、教师及后勤保障人员)。</p><p class="ql-block"> 三、其它不具备全封闭条件的中学,走读生居家通过空中课堂等形式开展线上教学,寄宿生封闭在学校开展线上教学。</p><p class="ql-block"> 四、即日起严格执行封校管理,严格学校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非必要无关人员(包括教职工)一律不得入校。外县教师不得离海,学校要安排好教师的生活,海原籍(海原有家)教师严格管控,居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随意流动、聚集。</p><p class="ql-block"> 五、做好防控期间师生的疫情宣传、心理调适、情绪疏导及线上题班会课等工作。</p><p class="ql-block"> 六、各学校要全面掌握居家隔离师生生活状态,引导居家隔离师生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进行居家自我健康管理,严禁居家师生走出家门,师生体温情况采取日报告制和零报告制,学校汇总后上报教体局体卫艺股王彦龙老师。</p><p class="ql-block"> 七、师培中心负责线上课程安排、全面了解全县教育教学线上开展情况,及时跟进,确保安排科学、合理、有序,确保社会舆情平稳、平复社会恐慌心理。信息办负责提供技术支持。</p><p class="ql-block"> 八、各学校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线上教学方案,一校一案,于11月1日10:00时前将一校一案报教育股。</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p><p class="ql-block"> 2021年10月31日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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