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承教育初心,探索轻负育人之路”—三亚市实验小学“双减”政策培训会

三亚市实验小学

<p class="ql-block">  2021年1月以来,教育部相继出台文件,对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等“五项管理”以及考试管理作出部署。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简称“双减”意见),全面系统提出30条双减工作要求。</p> <p class="ql-block">  2021年10月20日下午,三亚市实验小学根据三亚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海南省教育厅“双减”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解读“双减”“五项管理”的工作政策,认真学习“双减”政策的要求。使“双减”“五项管理”政策的思路与目标能够落到实处。</p> <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本次会议,由杨梅副校长主持,她分别从“五项管理”及“双减”政策出发进行具体阐述:</p> <p class="ql-block">  “五项管理”即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p> <h1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一、作业管理</span></h1><p class="ql-block"><br></p> 1、《作业管理通知》对学校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提出什么要求?<br>  答: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四---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以班为单位,85%以上的学生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以班为单位,85%以上的学生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br>  <div>  2、《作业管理通知》对教师加强作业指导、认真批改反馈作业提出什么要求?<br>  答: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尽量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作业要全批全改,精准分析学情,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语恰当。并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特别要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让作业回归到学校育人环节中来。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br><br><div>  3、《作业管理通知》对各地严禁校外培训作业提出什么要求?<br>  答:各地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把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留作业,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br><br></div><div> 4、《作业管理通知》对学校健全作业管理机制提出什么要求?<br> 答:学校要制定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年级组对作业质量和时长的统筹。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公开班级各学科作业内容构成、完成时长等,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作业统筹和全过程管理,每学期初要对学生作业作出规划,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要经常性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将作业设计、批改、讲评、辅导等情况作为教师考核重要内容。</div></div> <h1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二、睡眠管理</span></h1><p class="ql-block"><br></p> 1、如何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br>  答:《睡眠管理通知》明确:一是中小学校要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二是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br>  <div>  2、如何合理安排学生就寝时间?<br>  答:《睡眠管理通知》明确,中小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 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br></div> <h1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三、手机管理</span></h1><p class="ql-block"><br></p> 1、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br><br>  2、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br><br>  3、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确定专人管理。学校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br><br>  4.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br><br>  5、学校应积极引导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 <h1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三、读物管理</span></h1><p class="ql-block"><br></p> <br>  1、《读物管理办法》规定哪些情形的读物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br>  答:下列十二种情形的读物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br>(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br>(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br>(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br>(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br>(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br>(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br>(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br>(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br>(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br>(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br>(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br>(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br><br><div>  2、学校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以及推荐程序是什么?<br>  答:《读物管理办法》明确,学校是中小学生课外读物推荐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四个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欠发达地区规模较小的学校,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br>  </div><div> 3、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有哪些?<br> 答:《读物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br> </div><div> 4、《读物管理办法》规定须追责处理的情形有哪些?<br> 答:存在下列五项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br>(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br>(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br>(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br>(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br>(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div> <h1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四、体质管理</span></h1><p class="ql-block"><br></p>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中小学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的要求是什么?<br>  答:《体质管理通知》要求,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br><br><div>  2、《体质管理通知》对学生体育活动时间有何要求?<br>  答:《体质管理通知》要求,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br>  </div><div> 3、《体质管理通知》对中小学校提高体育教学质量提出了什么要求?<br> 答:中小学校要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要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鼓励学生利用课余和节假日时间积极参加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的训练。要组织开展“全员运动会”“全员体育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构建完善的“校内竞赛一校级联赛-选拔性竞赛”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br><br></div><div> 4、《体质管理通知》对体质健康监测提出哪些要求?<br> 答:学校应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系列文件要求,对体质健康管理内容定期进行全面监测,建立完善以体质健康水平为重点的“监测—评估—反馈—干预—保障”闭环体系。认真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测复核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真实、完整、有效地完成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制定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div> <h1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五、“双减”政策解读</span></h1><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1、“双减”指的是什么?</p><p class="ql-block">  答:“双减”指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p><p class="ql-block">  2、“双减”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什么?</p><p class="ql-block">  答:(1)在校内方面,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p><p class="ql-block"> (2)在校外方面,大幅度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规范培训行为。从2021年7月起停止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如符合条件继续举办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到民政部门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span style="color:rgb(51, 51, 51);">20:30</span>,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动态清零无证机构。</p><p class="ql-block"> (3)总体目标:一年内使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三年内成效显著,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3、为确保“双减”政策落地,学校主要需作好哪几项工作?</p><p class="ql-block"> 答:(1)优化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p><p class="ql-block"> (2)管控好作业的质和量,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p><p class="ql-block"> (3)做好校内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元化需求。</p><p class="ql-block"> (4)大幅压减考试次数,实行等级评价,降低学生考试压力。</p><p class="ql-block"> (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教师有偿补课。</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4、“双减”对学校的课后服务提出了什么要求?</p><p class="ql-block"> 答:(1)保证课后服务时间。自2021年秋季学期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不含寄宿制学校和村小、教学点),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开展2小时左右,17:30以后才能结束),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支持各地各校提供午休午餐服务。自2021年暑期起全省各市县试点开展暑期托管服务。</p><p class="ql-block"> (2)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要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要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严禁学校和教师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集体补课。</p><p class="ql-block"> 5、谁来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p><p class="ql-block"> 答:学校在课后服务中要发挥在职教师主力军作用。</p><p class="ql-block"> (1)基础托管服务应由本校教师承担;</p><p class="ql-block"> (2)特色课后服务中涉及学科类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的,一般由本校老师承担,学校现有师资无法满足的,可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p><p class="ql-block"> (3)特色课后服务中涉及非学科类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确有需要借助校外培训机构资源的,须由学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遴选,学校再从中选择,可以适当引进有资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p><p class="ql-block"> (4)教育部门可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充分发挥和利用当地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力量。</p><p class="ql-block"> (5)教师参加课后服务可按规定领取相应补助,其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6、教师能否参加校外有偿补课?</p><p class="ql-block"> 答:教师一律不得参加校外有偿补课。对教师校外有偿补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直至撤销教师资格。</p> <p class="ql-block">  会上,黄小龙校长特别强调“减负增效”,充分考虑学生学情,不得增减课时。作业布置上,要做到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布置分层作业;作业反馈上做到有收必改、有改必评、有错必纠、有差必补。双减政策下,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p> <p class="ql-block">  参会的老师们都在认真做好笔记。</p> <p class="ql-block">  “双减”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也需要多部门合力推进。相信在我校各方努力下,“双减”工作将不断取得新进展。<br></p> <p class="ql-block">撰稿:唐翔翔</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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