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为了巩固线上抗疫普法教育成果,进一步提升学生法治素养,实现知行合一,政治教研组向全体学生征集以“战疫有我,以笔绘法”为主题的漫画故事作品。</p> 不信谣不传谣 <p class="ql-block">高二1班 张妙卓</p> <p class="ql-block">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将受到行政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p> 主动报告旅居史 <p class="ql-block">八年1班 张梓馨</p> <p class="ql-block">高二2班 张小钰</p> <p class="ql-block">七年9班 张雨桐</p> <p class="ql-block">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义务,如因隐瞒旅居史、接触史,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可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p> 依法接受核酸检测 <p class="ql-block">八年4班 张嘉涛</p> <p class="ql-block">如果因拒不接受核酸检测的行为产生严重后果的,如引发病毒传播等,则可能触犯《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关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规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p> 预防诈骗 <p class="ql-block">高二1班 张妙卓</p> <p class="ql-block">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微博、网络平台等电信网络途径,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者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p> 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p class="ql-block">高二2班 张小钰</p> <p class="ql-block">拒不配合有关单位或者公共场所检验健康码、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强行进入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可能因扰乱单位秩序或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聚众扰乱单位秩序,造成严重损失的,则涉嫌《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p> 配合公务活动 <p class="ql-block">七年9班 张雨桐</p> <p class="ql-block">在疫情防控期间,拒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测体温、核酸检测、强制隔离等措施,并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采取辱骂、殴打等暴力、威胁行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控疫情,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p> 自觉佩戴口罩 <p class="ql-block">七年8班 张慧贞</p> <p class="ql-block">疫情防控不得麻痹大意,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测体温是当前疫情防控的重要措施,拒不配合防控措施,强行进入公共场所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扰乱单位秩序或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予以治安管理处罚。</p> <p class="ql-block">本作品选登系2021度诏安县中学基础教育课程教学研究《中学思政课程中学生法治精神培育的实践研究》课题[ZXKT2106]研究成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