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们请好自为之,不要成为“骗子的帮凶”

长安反诈

<p class="ql-block">上周,央视《今日说法》播出了一期名为“骗子的帮凶”的节目。二呆认为很有必要给大家推介一下。</p><p class="ql-block">这起案件起源于一起2020年10月14日发生在湖北某高校的校园暴力案件……</p> <p class="ql-block">一名在校大学生刘生(化名)被几个同学从宿舍拉出去,在校园的偏僻处进行殴打。民警在接到报警后,在对殴打他人案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从嫌疑人到受害人对于事件的起因都遮遮掩掩,仿佛刻意在隐瞒一些事情。</p> <p class="ql-block">在调查询问中,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分局怀疑该案中存在其他严重的刑事犯罪,决定深入调查此案,彻底解开这个案件的谜团。</p><p class="ql-block">经过公安机关的教育引导,被殴打的刘生终于说出了事情的经过,他所说的“搞钱”的方法,其实并不难,只是“帮人开卡”而已。</p> <p class="ql-block">而开卡成功之后,就可以获得500-700元的“酬劳”。钱虽然不算多,但这对于没有稳定收入的在校大学生来说,可以算是一笔“横财”了。请同学吃个饭,买双心爱的球鞋……绰绰有余了。</p><p class="ql-block">这笔钱来自于谁?这是日益猖獗的诈骗链条中最重要的一环——卡商。</p> <p class="ql-block">公安机关收集了刘生所在学校参与“卖卡”行为的同学,并在深挖扩线中,掌握到了刘生的“上家”卡商许韬(化名)与境外犯罪团伙有所勾结。</p> <p class="ql-block">骗子为什么要想方设法来购买银行卡、电话卡?因为国家打击“两卡”犯罪的力度越来越大,骗子想要获取到“两卡”用来作为犯罪工具的难度越来越高。而手机卡和银行卡在诈骗犯罪中,一个用在前端起到“信息链”作用,一个用在后端起到“资金链”作用,缺一不可。</p> <p class="ql-block">年轻的大学生们殊不知,他们所卖出的“两卡”,酿成了无数悲剧,并且已经触犯了刑法,即将锒铛入狱。</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p><p class="ql-block">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p><p class="ql-block">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p> <p class="ql-block">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帮信罪”!而触犯这条刑法的人员中,在校学生不在少数,原因就在于……</p> <p class="ql-block">有的法盲同学可能仍天真的以为“不知者无罪”,然而法律对不知情的违法行为虽有减轻,但绝不会免责。</p> <p class="ql-block">所谓的“惩戒”,并不是写个《悔过保证书》那么简单,还有比如:五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就是五年内无法再使用网上购物、手机转账、扫二维码支付、ATM机取款,就连买瓶水都只能付现金才行!</p> <p class="ql-block">今年4月,在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全国“断卡”行动第四轮集中收网行动中,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同步行动,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60余名,缴获电话卡、银行卡1.5万余张,查扣涉案资金1360余万元。</p><p class="ql-block"><b>反诈之路,依然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努力!</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