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行,幸“盔”有你 ——江汽幼儿园(五村)电动车安全骑行家长告知书

江汽幼儿园(五村)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p><p class="ql-block">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随着经济发展,大路上来往车辆也逐渐增多,交通状况日趋复杂,交通事故时有发生。</p><p class="ql-block"> 电动车是许多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的交通工具,佩戴好安全头盔,文明安全出行成了众多家长的共识。</p><p class="ql-block"> 但我们发现,部分家长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骑电动车接送孩子上下学时不喜欢佩戴头盔,同时也没有给孩子佩戴安全头盔,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致使交通意外发生时对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p> <p class="ql-block">  为了您和孩子的人身生命安全,进一步增强幼儿的交通安全意识,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请您规范驾驶电动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要切实负起监护人的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使安全工作落实到位。</p> <p class="ql-block"><b>驾驶电动自行车需要注意什么?</b></p><p class="ql-block">1、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必须要佩戴安全头盔,装备要齐全,保护好自己生命安全,检查刹车是否灵敏。</p><p class="ql-block">2、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通行,同时从道路(不含路肩)右侧边缘线算起,不得超过1.5米。此外,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在车行道上停车滞留。</p><p class="ql-block">3、电动自行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电动自行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p><p class="ql-block">4、电动自行车要横穿道路时,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p><p class="ql-block">5、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与周边的电动车驾驶人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同时,还应当与前方或者相邻行驶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p><p class="ql-block">6、电动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p><p class="ql-block">7、 电动自行车载人, 可以搭载1人;在城市道路 上驾驶时只可搭载1名 十二周岁以下儿童,搭载六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固定座椅。达到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驾驶时不得载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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