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石寺镇第二初级中学“双减”和“延时服务”致家长的一封信

石寺教育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br>  您好!<br>  我校将严格执行“双减”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一系列措施,请您认真阅读,积极配合,让我们家校携手,一起培养学生良好习惯,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助力孩子成就最好的自己。 <p class="ql-block">  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学生学习应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要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学校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p><p class="ql-block"> 1.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跟风,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把更多的时间还给孩子。</p><p class="ql-block"> 2.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保证孩子健康规律的作息和充足的睡眠时间,引导孩子合理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必要的文体活动。</p><p class="ql-block"> 3.严禁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让孩子参加学科类培训,不参加结束时间晚于20:30的线下培训和晚于21:00的线上培训。</p><p class="ql-block"> 4.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学习,自觉抵制、不送孩子到无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学习培训。参加培训时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p><p class="ql-block">  5.非学科类【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技术教育)】的兴趣爱好培训,也请家长根据孩子实际情况,适度参加。</p><p class="ql-block">  6.请各位家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学校将安排教师进行巡查,若发现违反“双减”精神参加校外培训被市县暗访组发现通报的学生,将对学生按违纪处理。</p><p class="ql-block">  请家长朋友响应国家“双减”政策,孩子的未来,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努力,让我们同心、同力、同行,一起守护孩子健康成长!</p> <p class="ql-block">  为满足社会客观需求,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延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统一思想,建立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职责,以保证规范、有序、高效地实施延时服务工作。</p><p class="ql-block">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p><p class="ql-block"> 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根据家庭所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共同承担责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p><p class="ql-block"> 2.延时服务形式内容</p><p class="ql-block">  在保障学生安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各年级依据年龄特点设置自主学习、智力游戏、课外阅读、研究性学习、作业辅导等相结合的学习活动。</p><p class="ql-block">  3.规范操作,强化管理</p><p class="ql-block">  落实“不讲授新课、不集体补课、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原则,作业内容适量,要保证学生能在校完成任务,回家后不得再让学生写作业,促进学生健康成长。</p><p class="ql-block">  亲爱的家长朋友,落实“双减”工作”,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让我们携手并肩,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成为有自信、善合作、懂感恩、会学习、勇创新、有担当的健康好少年!</p> <p class="ql-block">  温馨提示:欢迎各位家长朋友监督学校工作,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电话咨询(13949251811)</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新安县石寺镇第二初级中学</p><p class="ql-block"> 2021年10月18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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