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校验收工作——东方市东河镇广坝幼儿园

镜子张

<p class="ql-block">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及示范校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琼教语〔2021〕4号)文件要求,东方市教育局组建语言文字验收评估小组。评估组由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组织,由组长带队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实地评估检查。</p><p class="ql-block"> 2021年10月15日上午,由组长:<span style="font-size:18px;">赵克勤,</span></p><p class="ql-block">组员:黄立鹏、文东平、赵景平等评估小组到东方市东河镇广坝园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材料的评估检查。</p> <p class="ql-block">  评估小组检查提出的意见老师们认真记录📝。</p> <p class="ql-block">  赵景平同志随机询问孩子是否知道我们使用的是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并与教师交流我园平时开展语言文字宣传活动形式等。</p> <p class="ql-block">  感谢领导们不辞辛苦到我园进行语言文字工作材料的检查,并给我们提出了宝贵的意见,我们将逐一进行补充完善。</p> <p class="ql-block"> 总之,语言文字工作是一项持续、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持之以恒,不懈奋斗。今后,我园将在各级领导支持、关怀下,一如既往地学习普通话,使用普通话,推广普通话,进一步强化师生、家长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积极工作,使幼儿园的语言文字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逐步形成良好的语言文化气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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