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二度 拾金不昧

曹新

<p class="ql-block">(曹新 生于1970年5月5日是铜川市耀州区药王山中小学教师)</p><p class="ql-block"> 事迹一:2021年10月11日凌晨5点20左右,当我锻炼走到学府城跃龙广场时发现地上有个黑色的手包,我捡起包打开一看:有一部手机、身份证、两把车钥匙及数十张银行卡。当时天比较黑,四处无人,便立即赶回家驱车前往正阳路派出所。到了派出所后把包交给了值班民警张警官,做了登记并记录了我的个人信息后,便赶到学校上班了。</p><p class="ql-block"> 大约上午10点多,我接到了一位彭女士打来的电话,她说她是丢包的失主,正阳路派出所民警通知的她,已经把包拿回来了。电话里她非常激动,一再的称赞我的拾金不昧的精神,还要请我吃饭酬谢,我给她说这也不过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大家都会这么做的,就拒绝了。电话里了解到:彭女士经营着一家彩票店,凌晨12点左右骑着电动车回家,把手包挂在车把上,不慎掉了,回到家发现手包丢了,马上出来找,由于天较黑也没找到。</p><p class="ql-block"> 2021年10月14日彭女士带着一封感谢信和一面锦旗来到学校找到我并当面致谢。</p><p class="ql-block"> 事迹二:2004年12月24日早晨,我在药王山山门处捡到一个黑色手包,包塞得鼓鼓的,我打开包一看,里面装有两万元现金、一枚金戒指及多张水泥提货单,我当时第一个想法就是失主丢包心里一定很着急,随即就包交给了药王山景区管理人员。</p><p class="ql-block"> 后来找到失主后,才知道这位失主姓张,是一家西安建筑公司经理,在铜川做工程,这钱是准备给工人发工资用的。因未到过药王山,朋友邀请他到药王山游玩,包放在车门兜里,不小心掉了。为了表示感谢拿出500元要给我,我拒绝了,我说这是应该做的。</p><p class="ql-block"> 过了几天,失主认为应该弘扬拾金不昧做好事的事迹,送了面锦旗到我们学校。</p><p class="ql-block">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准则和责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雷锋精神,这也是身为人民教师的我的行为准则!</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