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营区教育局、区关工委、区检察院法治巡讲进校园活动报道——吉林市第二十一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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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  讲法、懂法、守法,共创良好法治校园环境,共建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p><p class="ql-block"> 9月10日下午,船营区教育局、区关工委、区检察院法治巡讲活动走进我校。吉林市关工委法治关爱团秘书长、船营区关工委副主任,何卓为主任为我们做题为《法律对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就业、升学等方面的限制》的法治宣传讲座。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全程陪同学习。</p> <p class="ql-block">  何主任用精炼,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了《中小学生惩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阐明了教师、学校和司法部门在面对教育未成年问题时,可采用的方法以及法律依据。</p> <p class="ql-block">  接下来,何主任用四个学生身边的刑事案例生动形象地介绍了《刑法》中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条。同学们听得聚精会神,认真做着笔记,边思考边互动。</p> <p class="ql-block">  介绍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最新规定后,何主任就法律对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就业、升学等方面的限制,做了详细讲解,并一再告诫我们学生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自己和家人一定不做违法之事,自身守法的同时,还要向身边更多的人宣传法律知识,人人争做普法小卫士。</p> <p class="ql-block">  学习过后,同学们及时记录下自己的学习心得,每个人都收获满满。</p> <p class="ql-block"> 一个小时的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老师和同学们都意犹未尽。今天的学习,大家收获满满,生动的案例让同学们记忆深刻。</p><p class="ql-block"> 我们每个人,在履行法律义务的同时,也要带动身边更多的人,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贡献出自己的力量。</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编辑:马晓敏</p><p class="ql-block">审核:孔德举</p><p class="ql-block">来源:吉林市第二十一中学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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