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鸣镇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

博白县水鸣中学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57, 181, 74);">  为贯彻落实《博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白县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交通安全。10月9日,水鸣镇召开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拉开了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帷幕。</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57, 181, 74);"> </span><span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176, 79, 187);">会上,副镇长朱海滨解读了《水鸣镇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宣传教育,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速行驶、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以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理整顿营运校车,进一步规范专用校车外观标识,坚决杜绝非制式校车、面包车等车辆违法接送学生现象。强化校车业主监管责任,加强校车业主及其驾驶人员的管理,促进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57, 181, 74);"> </span><span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副镇长黄建华就校园周边隐患排查和路面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派出所要针对精神障碍患者、个人极端案事件人员、上访人员等几类重点人员做好排查管控,全力保障学校(幼儿园)教学秩序平安稳定;二是交警中队要在上学放学时段,不定期加强对校车的突击检查,坚决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超速行驶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以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严厉打击态势。</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57, 181, 74);"> </span><span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37, 35, 8);">镇长冼秀斌作了强调部署,对做好校车安全管理提出三点意见。</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57, 181, 74);"> 一要思想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逐步形成联动保障机制,学校安全管理得到强化。但校外的安全也是安生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保障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要真正把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到防范于未然。</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57, 181, 74);"> </span><span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二要切实履职担当,进一步加强部门的监管力度。镇政府要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乡镇安全生产监管的范围,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校车进行检查,定期组织交警中队、司法所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水鸣交警中队要切实落实管理措施,重点加强路检路查,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车辆接送学生行为,从严查处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督促车辆所有人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其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中心小学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校车的安全监督管理,对各幼儿园校车和驾驶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分类登记造册,保证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同时要建立问题整改台帐,对存在安全隐患和手续不全的校车,责令其立即停运、马上整改,补办手续。与所管辖幼儿园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逐车逐人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各幼儿园要负责校车日常安全管理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校车台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总之要时刻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如山”的观念,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居安思危把校车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57, 181, 74);">  三要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形成良好的管理机制。 一是要加强对司机的关心关爱,经常过问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帮助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困难,及时了解掌握其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多组织学习《道路安全管理条例》和《司机安全工作手册》等操作规程;二是要经常性地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三要加强对随车教师的教育,督促其履行好监管职责,学生上下车时,要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关注司机的身体状况,发现司机饮酒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园长。要注意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方可行车。行车过程中要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同时要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时刻关注路面交通状况,确保行车安全。</span><span style="color: rgb(57, 181, 74); font-size: 20px;"> </span></p> <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font-size: 22px; color: rgb(237, 35, 8);">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span>:</p><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2, 126, 251);">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由中心小学组织各幼儿园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迅速全面开展校车安全自查,督促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切实整改涉及校车安全的各类隐患,对所辖中小学校(园)校车及其它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和驾驶人情况进行建卡立册,实行“一校一档、一车一档、一人(驾驶员)一档”管理,相关数据材料要于10月20日前报送各学区中心小学。中心小学要做好归档管理,按学校分类汇总报备,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帐全”。</span></p><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57, 181, 74);">第二阶段:重点整治和督查阶段(10月21日-10月30 日)由镇政府组织进行。组织交警中队、派出所、中心小学、市场监管部门参与联合专项行动,从严查处校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使用报废车、套牌车、无证照车、改装车、三轮车等非法营运车辆,对校车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对问题严重、隐患突出、态度不正的中小学校(园),要下达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确保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横到边、纵到底。</span></p><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 rgb(176, 79, 187); font-size: 20px;">第三阶段:建立长效机制阶段(长期坚持)。积极探索并建立起校车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实现校车安全管理的常态化、制度化,逐步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集中整治后,不依时报废到期车辆或继续使用违法违规等不合格车辆作校车的,从严惩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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