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为民办实事 群众称赞送锦旗

美友79101759

<p class="ql-block"> 10月9日上午,受援人闫某某将一面写有“人文关怀 法律援助”的锦旗送到赵县法律援助中心,表达了对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和感激。</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2021年4月28日上午,赵县法律援助中心来了祖孙二人申请法律援助,年岁大的叫闫xx,女,谢庄乡马庄村人,小女孩是老人的孙女。老人面色憔悴,进门就哭,特别可怜,经仔细询问了解到,老人述说自己身患疾病,无钱看病,女孩父母离异且都不对女儿尽抚养责任,祖孙二人无法生活,才上门求助。中心人员耐心的接待了祖孙俩,认真询问了她们的诉求,当即决定安排专人与其所在村委会联系,了解其家庭详细情况,帮助解决其反应的问题。</p><p class="ql-block"> 看到眼前这对可怜的受援人,司法局工作人员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对祖孙二人予以帮助。法援中心陈青蕾同志主动把身上零钱给祖孙俩做路费,法援中心冯铁宁同志马上去给孩子买了一堆零食,并亲自把这祖孙二人用车送到车站,路过鞋店时又为孩子买了双鞋,给她们买了包子,还拿岀100元给老人当路费。公证处朱磊同志拿岀200元捐给老人,虽然这个年轻同志工资不多,来到司法局工作不到一个月,在别人遭遇困境时,还是慷慨解囊相助。老人被感动的热泪盈眶,一再嘱咐孙女:“一定要记住他们,他们都是好人”。</p><p class="ql-block"> 4月29日上午,司法局即安排专门人员与马庄村委会联系,详细了解情况,并与受援人儿子进行了对话调解,工作人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反复劝说,明确告诉受援人儿子赡养老人、抚养儿女是法定义务,是法定责任。但调解无果。后又安排调解两次,还是没有结果。便迅速启动法律援助程序,帮助闫XX及孙女在法院立案。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立案后也没有放弃调解,还继续做着当事人的工作。最后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最终使老人赡养问题和其孙女抚养问题得以圆满解决。在管好份内事的同时,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还不忘解决受援人的实际困难。询问中得知受援人的孙女由于没有户口,影响正常上学。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取得县妇联的协助,一同与县公安局户政科联系,寻求解决孩子上户口的途径。</p> <p class="ql-block"> 9月10日下午,司法局主管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孙冬松带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带着月饼等慰问品到谢庄乡马庄村看望服务对象闫xx。闫xx激动的热泪盈眶,激动地对着乡亲说:“他们都是好人。我去县里寻求帮助,他们不但给我解决问题,还给我们钱、给我孙女买鞋、送衣服、给我们买吃的,还送我们上车回家,我感谢他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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