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系召开班长、书记会议摘要 2021.10.8

皖东风貌

<p class="ql-block">文史系各班级书记,主任你们好!</p><p class="ql-block">报请校领导同意,定于10月8日上午9时(星期五)在南湖校区四楼小会议室,召开系领导、各班书记、班长会议,传达9月30日校委会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布置本学期系里具体工作,望各位提前安排好时候,不得请假缺席,准时参加会议,特此通知。</p><p class="ql-block"> 滁州老年大学文史系</p><p class="ql-block"> 2021年10月6日</p> <p class="ql-block">滁州市老年大学文史系关于</p><p class="ql-block">加强“微信群”管理有关规定</p><p class="ql-block">老年大学文史系全体同学:</p><p class="ql-block"> 微信群的建立给我们的教学学习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为我们的学习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如教学活动,外出拍照、图片传送、视频电话,有关工作和信息通知等。通过微信网络,加强了同学们的联,促进相互学习和交流及教学工作的开展。</p><p class="ql-block"> 经研究特制定滁州老年大学文史系微信群管理有关规定:</p><p class="ql-block"> 一,实行群主负责制。在本系同学中建立有关学习、工作类的群,应该是确因学习工作的需要而建群,所建群一律以本群体负责人为群主,如**班级群应该以该班班长或支部书记为群主,系班长书记群应该以系主任或总支书记为群主,以此类推。为适应工作需要,加强管理,可以设置相关人员为群管理员。凡不符合此规定的群一律按照此项规定调整群主或者重新建群。</p><p class="ql-block"> 二,不准私自建群。任何人不得私自冠以“老年大学”名称建群,凡是私自冠以“老年大学”名称建立的群的,应立即解散。所有文史系的同学也应该自觉抵制这种行为,在不知情被拉进群的自己主动退出,并及时向文史系领导汇报。</p><p class="ql-block"> 三、杜绝非法言论和行为传播。希望文史系所有同学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制度和法纪法规,健康上网,绿色微信。在微信里不信谣,不传谣,宣传正能量,以传播官方发布的新闻和信息的为准。</p><p class="ql-block"> 四、加强网络管理。文史系建立的班级群、班长书记群等有关群应该充分利用好,本着有利于学习交流,学术讨论,方便工作为原则。严禁传播广告、笑话及淫秽不健康的文字和图片内容。群主和所设置的群管理员应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法纪法规和滁州老年大学的规章制度和道德规则,加强该群的日常管理工作。</p><p class="ql-block"> 以上有关微信群的管理规定,请各班级和全体同学自觉遵守。</p><p class="ql-block"> 滁州市老年大学文史系</p><p class="ql-block"> 2021.10.8.</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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