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你我同行!——创建文明城市油小在行动

一一

扬中市油坊中心小学 遵守交通法规,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是我们扬中人共同的义务。每个扬中人都要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身及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防范能力。在此,扬中市油坊中心小学发出倡议:文明交通,你我同行!为扬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一、家长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孩子做好表率。在驾驶机动车外出、上下班或接送孩子途中,杜绝酒后驾驶、超速超员、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主动佩戴安全头盔,自觉摒弃非机动车侵占机动车道、闯红灯、逆向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 二、家长在接送孩子上放学期间,不要驾车在校园周边道路长时间停留,尽快驶离,以免影响正常交通。确需在机动车道内临时停放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不得双排停车,不得在导向车道内、交叉路口附近等地点停放,驾驶人应在车旁等候,服从现场人员管理。 三、家长不要让未满12周岁的孩子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要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已满年龄可以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要教育引导孩子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走机动车道、不突然猛拐。骑乘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横过道路时,要下车走人行横道推行,不得在道路上随意斜穿。 四、学生及家长要严格遵守“五不”原则,即:不驾乘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报废车等非法车辆;不搭乘“黑校车”等证照不全的车辆;不搭乘超员的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老爷车”;不搭乘驾驶人有酒驾、疲劳驾驶等情况的车辆。 文明交通,你我同行!国庆假期间,油小学子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小手拉大手,共同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交通安全牢记心中,人人争做文明交通宣传员、监督员、示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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