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武功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武功在线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程欣、彭志莲与被执行人武功神果学校、张岳剑、周喜云借款合同纠纷两案中,(2021)陕0431民初463号、(2021)陕0431民初464号民事判决书均已生效,执行标的1200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金、案件受理费1300元、执行费2297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张岳剑、周喜云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张岳剑<br>公民身份号码:610431196806024915。<br>户籍所在地:陕西省陕西省武功县游凤镇张尧村北组。 被执行人:周喜云<br>公民身份号码:610431196905254927。<br>户籍所在地:陕西省陕西省武功县游凤镇张尧村北组。 执行案号:(2021)陕0431执525号、(2021)陕0431执526号。 悬赏条件及金额: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张岳剑、周喜云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赏。<br data-filtered="filtered">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br data-filtered="filtered"> 联系人:马法官(武功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br data-filtered="filtered"> 举报电话:029-37293235 13636890802<br data-filtered="filtered"><br data-filtered="filtered"><br data-filtered="filtered"><br data-filtered="filtered"><br data-filtered="filtered"><br data-filtered="filtered"> 二O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被执行人

执行

张岳剑

周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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