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国庆 食安同行”———致家长的一封信

芙芮扬帆

<p class="ql-block">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正值国庆佳节之际,为帮助您了解食品安全方面的常识,增强食品安全防范意识,主动抵制食品卫生安全方面违法行为,共同营造食品安全环境,现就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告知如下。</p> <p class="ql-block">一、食品安全应注意的问题</p><p class="ql-block"> 1、不要购买校园周边、街头巷尾的“三无食品。购买食品时要仔细查看商品标签。食品标签中必须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不买标签不规范的产品。</p> <p class="ql-block">  2、不要在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就餐;不要购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麻辣烫等快餐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颜色鲜艳的熟食和冷饮等可疑食品。</p> <p class="ql-block">  3、尽量少吃零食。不少零食在生产过程中都使用了添加剂这些添加剂对儿童的肝、肾功能影响较大。过量食用加入防腐剂、色素、甜味剂的食品,还会对儿童的中枢神经系统造成伤害,造成营养不良。近年来医学界发现的中学生肾功能衰竭、血液病病例,已证实了儿童时期食用过多的劣质小食品的危害。</p> <p class="ql-block">  4 、自带开水,少喝饮料。有些饮料含有激素,长期饮用会导致肥胖,内分泌失调,性早熟。最适合孩子的饮料就是白开水和自制新鲜果汁。</p> <p class="ql-block"> 5、少食烧烤类食品。使用过多烧煮、烤熏太过的蛋白质类食物,如烤羊肉串、烤鱼串等,严重影像青少年的视力,容易导致近视眼。</p> <p class="ql-block">二、学会法律保护</p><p class="ql-block"> 经营者销售明知是过期、变质、掺假、掺杂、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除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罚外,消费者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要求经营者支付10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如果购买的食品是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就近到辖区工商所、消费者协会或分会、消费维权投诉站、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站举报、投诉或申诉。 </p> <p class="ql-block">  最后,衷心地祝愿您全家国庆快乐,合家幸福! </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大荔县观音渡小学 </p><p class="ql-block"> 2021年9月27日</p> <p class="ql-block">图文:蒙晓萍</p><p class="ql-block">审稿:韩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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