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今天上午,培训班上邀请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副教授刘志鹏,作以“拒绝校园欺凌 ,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开展讲座。</h3> <h3> 刘志鹏老师首先让在场老师观看校园欺凌事件视频,从遇到校园暴力应该怎么办开始今天上午的专题讲座。<br> 或许在一些人的眼中,玩笑与欺凌,打闹与伤害,并不是泾渭分明的,所以大家对校园欺凌乃至校园暴力的恶劣性质没有明确的认识。甚至在很多家长看来,孩子之间发生的纠纷都是小巴掌对小拳头的事情,能严重到哪里去?<br> 事实上,校园欺凌可能涉及到《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典》甚至《刑法》,怎么可能是过分的“玩笑”呢。<br> 近年来,校园暴力频发,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h3> <h3> 校园欺凌是什么?校园暴力是什么? 刘老师把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界线认定区分开来。<br> 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等,校园欺凌多发生在中小学。<br> 校园暴力一般是指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h3> <h3> 刘老师列举哪些行为都属于校园欺凌?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下述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失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h3> <h3> 作为学校安全管理老师,发生校园欺凌,学校该怎么做?刘老师给在场的安全管理老师指出具体的策略,一是以救助为主,对于校园欺凌受害者,校方应立即组织医疗救助、心理干预、司法协助等;二是适度惩戒,对校园欺凌的加害者,校方一定要通报其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绝不姑息,总体原则是确保教育挽救的宗旨,在法律的范围之内予以适当惩处;三是快速反应,学校要及时关注学生动态,立刻开展救助工作,合理处置欺凌事件;四是低调弥补,在处置过程中,校方要从受害人角度出发,多关注受害孩子、家长的利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客观回应社会关切。</h3> <h3> 今天下午培训班上又特邀海南师范大学政治教授、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刚,以“校园安全安全风险防控”为主题开展知识讲座。<br> 讲座中,王刚老师就避免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发生事故后校方在校园安全事件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校园安全法律风险防控基本方法等社会最为关心关注的问题,从校园管理和社会管控层面进行了详细解读。介绍了校园安全法律法规及学校风险防控总体要求、体系建设,并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对校园安全事故问题进行了分析解剖,深刻阐述了学校在校园安全法律风险防控中强化教育和管理责任的重要性。重点讲述了校园安全法律风险防控的风险调查与识别、风险评估与报告、应对策略与方案、方案实施与监督等,为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提供了根本遵循。</h3> <h3> 王刚老师讲座内容深入浅出,内涵丰富,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效性,3个小时的讲解包涵了大量的校园安全法律风险防控信息,得到参培安全管理教师的一致认可。这场讲座很及时,拓宽了安全法律风险防控知识面,将校园安全意识提升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增强了法律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对于校园安全法律风险防控教育有着深远意义。今后将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为人师表,积极开展校园安全法律风险防控知识宣讲活动,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用法律推动学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校园安全管理人员表示,将以这次讲座为契机,充分认识到校园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担负起联动职责,健全和完善校园安全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做到无缝对接,定期排查隐患,通过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的管理防患于未然,坚决杜绝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助推全县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取得新成效。</h3> <h3> 今天俩位老师的讲座生动精彩,赢得了参加培训老师的一致认可热烈掌声。相信通过今天两场讲座,学校安全管理老师们的安全风险防控意识会更上一个台阶,今后在面对学生伤害事故时也能更加从容地应对。</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