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之教育观

Mr.JJJ

<h3><br>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br>民法典的核心是民生至上。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民法典》处处彰显以人为本的立法思想。作为一名教师,我更关注《民法典》与教育的关联。教育,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千万孩子的未来和前途,是最普遍的的民生。教师不仅要教书育人,还需在法律的层面,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新时代下的教师,要建立起新时代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有意识地运用到教育行为中,切实保护好自己及学生的合法权益。<br>《民法典》把人格权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地位,明确提出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隐私权及个人信息保护等,也表明《民法典》立法基础是以人为本,这与教育中所秉承的“立德树人、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教育目标是一致的。<br>如何看待学生,是《民法典》对学校教育提出的新课题、新任务。我们在课堂上,是否真正尊重了学生的人格。在处理学生矛盾纠纷时,我们是否做到了心平气和,在弄清原委之前,能不能先不要对学生横加指责,伤及学生的自尊。《民法典》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自然人的生命安全、生命尊严、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这是我们教师所需注意的。<br>当然,这不是说教师对学生所犯之错无计可施、听之任之,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第一要务。同时,教师也要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以法律为尺度,以《教师职业行为规范》为准则,有礼有节,更好地服务教学,服务学生。<br>《民法典》时代的到来,对教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然站在了神圣的讲台上,就要“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就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像鸟儿爱惜羽毛一般,珍惜、珍爱这份阳光下最光辉的职业,我们所肩负的使命就是我们骄傲、自豪的不竭动力。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师是实施教育兴国的实践者,我们要规范自己的职业行为,坚守师德底线,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br>学生好比我们的产品,需要用心来打磨;学生好比花朵,更需我们用心来浇灌。坦诚相待,要真正做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我们若是白云,学生就是蓝天,有了白云的飘忽变幻,才终结了天空单调的蓝,白云蓝天相得益彰,才是教育的春天。学生若是红花,我们就甘做绿叶,红绿相间,用自己的不起眼去成就他们的璀璨。学生好比我们播种在田间的种子,我们所教授给他们的,就是阳光、雨露、空气。我们守望他们破土吐芽、开花结果,对于教师,也许这就是世间最美好的事情了吧。<br>教师具有民法思维,要求教师在教学及管理中,包括教室、宿舍、食堂、操场等场所制定的各项要求及规范,都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做到以生为本,牢记人格平等。教师要依《教育法》及《教师法》的规定,分清主体权利和义务,依法执教,尊重学生的主体权利,不侵权、不越权,让学生有尊严地学习、成长。这既保护了我们自己,也避免出现不知法、不懂法或知法犯法出现的教学失当行为。<br>《民法典》也是与时俱进的,透着浓厚的时代气息:对屡次见诸报端的校园欺凌,曾风行一时的校园高利贷等都给出了明确的规定。以法的形式,净化了校园环境,更好地为学生学习生活保驾护航。《民法典》尊崇道德,弘扬社会真善美,这与教育中“把德育放在第一位”的教育理念不谋而合。《民法典》也将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优秀文化融入其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必须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相契合,……同这个民族、这个国家需要解决的时代问题相适应。”因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教师教导学生,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不断汲取营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br>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新问题新矛盾也会随之浮现,《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恰逢其时,有利地保障了公民权益,也标志着中国法制建设达到了一个新高度。<br>作为教师,我会积极向学生宣讲《民法典》的内容,让学生更深刻地理解《民法典》。中国梦,法治行,学法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学起,以良法善治引领公共生活,国家和个人的未来将更加美好。<br><br> </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