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当下,中国教育改革最难攻克的堡垒是评价改革。比如,其中一项具体改革,中考高考改革就很难。</p><p class="ql-block"> 2020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对教育评价改革提出了指向标和路线图。</p><p class="ql-block"> 观照现实,围绕教育评价的顽瘴痼疾依然很突出,甚至让许多改革者中途而废,失去继续改革的信心。</p><p class="ql-block"> 推进评价改革重点要解决三个问题?谁来评?怎么评?以及评价结果如何用?</p><p class="ql-block"> 关于谁来评,即评价的主体。一般来说,教育评价的主体有三方,第一方政府,第二方学校和第三方社会组织。当前的问题是第一方政府评价缺少边界,大多数时候地方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即便是上级政府以督导形式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也很难改变“老子评儿子”的尴尬,一些问题尽管是“秃子头上的虱子”,但整改起来却始终不疼不痒,或朝三暮四变戏法。第二方学校常常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很难有刮骨疗毒的勇气和胆气。第三方社会组织在当下还没有健全的社会机制,大多数所谓的教育研究或评价机构都只不过是挂了块牌子的由政府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p><p class="ql-block"> 关于怎么评?最根本的是评价标准。尤其是第三方评价要能够自主确定评价标准,要通过标准的多样性来体现第三方性。第三方教育评价主体应该是与政府和学校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机构,它依据自身评价的信誉获得生存和发展的基础。</p><p class="ql-block"> 关于评价结果如何用?首先要弄清楚评价结果如何来?即评价的方式和过程。《总体方案》首次比较完整地提出“四个评价”,即“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关于增值评价,在理论认识和实际操作上都不是一件简单的工作。我们至少应厘清四个问题:一是增值评价着眼于学生发展的“增量”;二是“增量”不仅仅是学生的考试成绩;三是学生个体的“增量”值与样本数量和该个体所在的时空紧密相关。四是增值评价是一个持续过程,系统操作,单靠学校无法完成。在教育管理的制度机制没有根本性变革的情境下,要实现评价改革的实质性突破几无可能。</p><p class="ql-block"> “五唯”(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是教育评价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五唯”的实质是评价权力过度集中与非专业化。教育评价改革要坚持“破”“立”结合,而“破”的目标必须瞄准“唯”,若将“破”的对象错误聚焦到“分数”“升学”“文凭”“论文”“帽子”上,围绕“唯”的观念、思路和做法没有改变,那么不只是“破”错了对象,还有可能将某个更经不起检验的对象或载体作为“分数”“升学”“文凭”“论文”“帽子”的替代物被“唯”起来,如此或将产生更糟糕的结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