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堂镇关口小学关于落实“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

久别。

<p class="ql-block">  苟堂镇关口小学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8号)、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29号)文件的要求,依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之规定,学校综合实际情况,现制定睡眠管理工作规定。 </p> 1、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家长原则上不提前将孩子送到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学校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家长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br>2、家长要了解科学睡眠知识,重视睡眠管理,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00,确保孩子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 3、学校要督促并定期检查各年级各班级“小学阶段作业不出校门,随堂作业在校园内完成”的规定,严格控制学生的课业负担量,提高课堂效率和质量。学校不随意增加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保证作业不出校门,随堂作业在校园内完成;不擅自提延长学生上课时间,学生每日保证锻炼一小时; <br>4、学校定期对孩子睡眠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学校加强对作息时间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指导,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擅自提早开展集体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班级或教师予以教育,校领导将不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  <div style="text-align: right;">苟堂镇关口小学</div><div style="text-align: right;">2021年九月</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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