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道口中学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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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2021年7月29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一、传达县教体局工会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为切实发挥工会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职能作用,在《条例》即将正式施行之际,道口中学工会在党团队工作室召开干部职工代表会议,集中学习研讨《条例》贯彻实施。会上,工会主席张守福领学了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工会委员会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实施方案。工会委员庞尊华带领工会党员干部代表学习了《条例》全文,就《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以及在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康发展、引领和规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作用做了解读。会议指出,《条例》是对《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规定的补充和细化,把近年来我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方面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进一步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康发展,引领和规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更好地履行工会依法维权职责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会议强调,要加强《条例》学习,把《条例》的宣传贯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结合普法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媒体,全力营造学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切实把《条例》学习掌握好、宣传普及好、贯彻落实好。二、具体措施(一)加强普法宣传。学校工会通过线下发宣传资料、悬挂条幅、电子屏宣传,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齐鲁工惠APP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并组织职工集体学习,推动《条例》的落实,积极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作用,更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二)组织专题培训。通过线上线下方式,采取领导授课、网上辅导等形式,对我校工会工作者进行专题培训,使每名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成为《条例》的学习骨干、宣传骨干。组织学校班子成员对《条例》进行集体学习。组织工会全体人员培训学习。(三)配强监督组织。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主任:张守福 委员:张定昌 庞尊华 办公室设在工会张守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三、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加强工作保障和工作指导。学校工会将通过召开职工座谈会、现场调研、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报酬规定情况、履行集体合同及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各类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进行法律监督和“法律体检”,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提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能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提升道口中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实效。中国教育工会莒南县道口镇中学委员会2021年9月16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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