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9月15日,省政府发布了《黑龙江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我省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正式进入“3+1+2”的新高考模式,2024年起,我省高考使用全国卷,不分文理,外语听力成绩计入高考总分。</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为更好体会方案精神,我校组织教师于9月17日开展了黑龙江省新高考教育改革培训活动,本次培训活动由教学副校长覃校长主持。</p> <p class="ql-block"> 据悉,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并确定上海、浙江为首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正式拉开帷幕。经过多轮建设,我省于2020年通过了教育部实地评估,被中央确定为第四批试点省份,在2021年全省高一秋季学期正式启动新高考。</p> <p class="ql-block"> 覃校长从深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深化统一高考改革,深化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改革,深化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这“四个深入”的角度详细阐述了此轮改革的目标、任务。围绕“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进行政策解读;从考试科目的变化、考试组织形式、成绩呈现方式的角度进行说明;对高等职业教育招考中“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进行分析;对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五个方面进行细致阐释。特别指出外语考试中增加听力内容,招生录取中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学生志愿由“学校+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原始分、等级赋分制等方面的重大变化。</p> <p class="ql-block"> 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类。</p><p class="ql-block"> 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毕业生认定的主要依据;</p><p class="ql-block"> 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p> <p class="ql-block"> 考生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全省统一组织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一门首选、两门再选)成绩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满分均为150分。</p> <p class="ql-block"> 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志愿由“学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首选物理或历史科目的不同,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自2024年起,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适当增加平行志愿填报院校数量,增加考生志愿选择和录取机会。</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此次培训会让全体教师明确了我省高考改革方向,为进一步开展课堂教学定位。愿新一轮高考改革能够在我校落地、开花!</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