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致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p><p class="ql-block"> 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持续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全链条食品安全质量水平,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了食品产业健康发展。2014年至2021年我市连续七年在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中名列第一,2017年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全国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您诚信、自律的生产经营理念;离不开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离不开您与众多同行企业积极回馈社会、关注公众利益、履行社会责任。在此,诚挚感谢您对我们食品监管工作的支持,感谢您对全市食品安全所做的贡献!近期,国务院食安办将对我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进行复审验收。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更需要我们广大生产经营者,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希望全市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全方位履行主体责任,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着力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共担责任、共同保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过程中,有关部门将对我市进行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建复审工作知晓率、支持率的民意调查。如果您和您的家人接到电话访问,或者遇到调查人员当面提问,请您站在维护我市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维护食品生产经营者良好形象的角度出发,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我们期待,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工作,共同维护我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荣誉称号,为社会公众,同时也是为您自己、为您家人、为您亲友的饮食安全贡献出您的力量!您满意的回答,是对我们工作最有力的支持,您的参与,必将推动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您的行动,必将为实现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增添正能量!</p><p class="ql-block"> 最后,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p><p class="ql-block"> 西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p><p class="ql-block"> 2021年8月12日</p> <p class="ql-block"> 致全市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p><p class="ql-block">市民朋友:您好!</p><p class="ql-block">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市委、市政府始终将食品安全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近年来,通过强化企业自律,加大监管力度,推动社会共治,提高全市食品风险防控水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食品质量安全,有效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2017年,经过全市人民共同努力,西安市被国务院食安办命名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今年下半年,西安市将迎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和国家复审验收,目前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验收已进入关键阶段。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群防群控,形成社会共治格局,相关部门在严格食品安全监管的同时,也需要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让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过程真正成为食品质量持续改善、安全监管持续加强、人民群众持续受益的过程。广大市民朋友要充分了解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复审工作。要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科学消费,自觉抵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欢迎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我们将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同时,欢迎大家关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市场监管”官方微信公众号,我们将广泛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发布食品安全权威信息和复审工作动态,虚心听取广大市民朋友的意见建议,为大家提供食品安全方面的服务。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过程中,有关部门将对我市进行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建复审工作知晓率、支持率的民意调查。如果您和您的家人接到电话访问,或者遇到调查人员当面提问,请您本着“食品安全共创、共治、共享”的积极态度,耐心回答调查人员提出的问题,公正评价我市食品安全状况和成效。希望全市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好我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荣誉称号。感谢您的支持和帮助,祝您健康、幸福! </p><p class="ql-block"> 西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p><p class="ql-block"> 2021年8月12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