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第四中学致家长的一封信

祁连龙

<p class="ql-block">  张掖市第四中学致家长的一封信</p><p class="ql-block">&nbsp;</p><p class="ql-block">尊敬的各位家长:</p><p class="ql-block"> 张掖四中是一所城区老校,因占地面积小没有专用的自行车停车棚。为有效解决家校距离较远学生自行车停放及安全问题,学校于2011年开始通过置换和借用方式,在金觻中学场地(现车棚位置)搭建钢屋架顶棚作为自行车棚使用至今。通过多次科学规划扩容增位,车棚最大限度可容纳师生自行车500辆,教师摩托车、电动车60辆。随着城区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新学年我校学生人数有所增多。为有效解决学生停放自行车的实际困难,学校已经根据家校距离远近和学生自主申报,为离校较远的学生免费发放校内停车牌,截至目前共发放492个,学校车棚车位现已达到饱和。</p><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自行车有序停放和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各位家长,希望您给予配合和支持。</p><p class="ql-block"> 一、大力提倡步行上下学。甘州城区道路狭窄、人流车流量较大,冬天天黑路滑,交通事故频发,因此学校提倡离学校较近的学生尽量步行上下学。</p><p class="ql-block"> 二、优先解决学生实际困难。学校优先为家校距离在1.5公里以外的学生,免费发放校内停车牌,允许学生按规定在校内车棚停放自行车。为减轻校外公共区域停放压力,凡是发放车牌的自行车,上学期间要务必做到入校停放。对于随意停放在校外的,一经查实将收回车牌,取消校内停放资格。</p><p class="ql-block"> 三、严格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对于家校距离在1.5公里以内,但确需骑自行车上学的同学,家长要指导孩子将自行车按规定停放在校园周边的公共停车位。不要乱挤乱占,更不能损坏公共设施。对不规范停车的,将会受到城管执法人员的警告,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引导。</p><p class="ql-block"> 四、自行承担违规停放处罚。在校外停放自行车的同学,必须将车辆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处”,并做到停车方向正确、不出划定区域界限。按照城管执法部门的通知,经学校告知和教育,仍不按规定停放的自行车,从9月13日开始将被拖走并做处罚。家长应教育孩子严格遵守规定,并对自己的违规行为承担相应的后果。</p><p class="ql-block"> 五、规范骑行确保路途安全。希望各位家长切实负起监护责任,教育和引导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国家交通法规明文规定,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骑驾电动车。初中生骑自行车要做好安全防护,做到骑车不带人、不双手撒把、不并排骑行等,确保自身交通安全。</p><p class="ql-block">&nbsp;</p><p class="ql-block"> 祝各位家长工作愉快,万事如意!</p><p class="ql-block">&nbsp;</p><p class="ql-block">&nbsp;</p><p class="ql-block"> 张掖市第四中学</p><p class="ql-block"> 2021年9月10日</p><p class="ql-block">&nbsp;</p><p class="ql-block">&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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