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深刻吸取我县“9·4”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村交通安全,县自然资源局驻福安村工作队联合村两委利用9月7日-9月8日两天时间,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p><p class="ql-block">一是大力宣传农业生产和道路安全。充分利用大喇叭、微信群、入户走访。发放了县交警部门《“一带一盔”安全守护倡议书》,《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的一封信》,《建设美丽乡村,交通安全出行,致敬乡村驾驶员朋友》等一系列宣传单。</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二是开展农业生产和道路安全教育。下发安全教育要点,开展农业生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乘车安全等安全教育,讲清道路交通法规要求及农用车用途、装载要求、上道规定、驾驶员资质等基本常识,不断强化农村人口安全意识。三是进行一次农用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排查村内农用车数量、车况、证照和驾驶员资质等方面情况,向村“两委”进行报备,就超期服役、手续不全、资质不够、车况不好等问题隐患及时上报道路交通和农用车管理部门进行整治。</p> <p class="ql-block">四是签定安全生产承诺。加强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由村委会与农用车驾驶员签定有驾驶资质、不违规载人、车辆依规报废、遵守交通规则等事项的承诺书,督促农用车主履行安全承诺,防止违规操作。</p> <p class="ql-block">五是建立农用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村规民约等制度,把农用车管理纳入村规民俗当中,由村委会一名成员具体负责农用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年度报告车况使用、车辆定期检查、车辆安全标识及相应安全器材配备、春耕秋收等重要生产节点外出务工运输等情况报备,形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p> <p class="ql-block">编辑制作:北方,2021,09.08.</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