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手机管理告家长书

美友88515553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p><p class="ql-block">您好!</p><p class="ql-block">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金星小学各项工作的大力支持!给学生营造一个和谐、健康、文明、安全的学习氛围和生活环境,是我们的追求,也是您的愿望。</p><p class="ql-block">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2021年1月15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p><p class="ql-block">为了净化育人环境,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更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手机管理工作做如下规定:</p> 一、有限带入校园 <p class="ql-block">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复同意。未经申报批准,私自带手机到校的行为将作为违反校规校纪处理。</p> 二、细化管理措施 <p class="ql-block">确需携带手机并经学校批复同意后的同学,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并与班主任确定领回或使用时间。周末参加训练的学生,到训练场地后将手机交由教练统一保管,训练结束离校时领回。</p> 三、畅通家校沟通 <p class="ql-block">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将为学生提供必要的通讯协助,解决学生与家长的通话需求,学生需要联系家长或家长需要联系学生均可通过班主任或任课老师。</p> 四、强化纪律要求 <p class="ql-block">学生在校内任何时间、任何场所不得携带和使用个人手机,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均有权将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予以收缴暂扣,通过班主任将手机封存在年级并通报家长;暂扣时间:第一次为一个月,第二次扣留至学期结束,暂扣期满由家长到校签字后领回;同时依据北附相关规定,对学生本人及所在班级做扣分处理。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将依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给予“一周内的停课或停学,由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的教育惩戒,同时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并扣所在班级考核分。</p> 五、加强家庭引导 <p class="ql-block">家长应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和指导,在家管理好孩子的上网时间,指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引导孩子养成限时使用手机、非必要不看手机的好习惯,提高孩子的自我管理能力,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进步的助推器。同时,倡议家长在家非必要不使用手机,给孩子起到榜样作用,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p> <p class="ql-block">  尊敬的家长,创造主动、健康的学习氛围,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希望得到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谢谢!</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right;">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星小学</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right;">2021年9月7日</p><p class="ql-block"><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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