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永和县2021年文物保护工作会在县政府第三会议室召开,县文物局局长药小云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薛莉红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负责人参加会议。 <p class="ql-block"> 会议宣读了《永和县文物工作专项考核办法》。薛莉红代表县政府分别与各乡镇、县文物局、红军东征永和纪念馆、县退伍军人事务局负责人签订《永和县文物保护协议书》。望海寺乡、楼山乡就文物保护工作作了表态发言。</p> <p class="ql-block">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薛莉红就如何做好2021年全县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增强文物保护依法履责的意识,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清目前文物保护的严峻形势,认真学习宣传《文物保护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立即行动。各乡镇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专抓文物保护工作,确定文物保护员。公安局、工商局要深入开展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排查案件线索,惩治文物犯罪。文物局要组织力量,时常深入各乡镇、各村委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和执法工作,三是落实责任。各乡镇、各村委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履行好文物保护的职责。在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文物保护协议书后,各乡镇要与各村委、文物保护员签订文物保护协议书,切实形成县域内县、乡、村、文物保护员四级保护责任体系,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p> <p class="ql-block"> 会后,举行了文物保护工作培训会,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乡村振兴与文化遗产保护有效衔接、文物保护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违法案例分析,以及建设用地文物保护报批流程的详细解读,进一步加强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文物保护意识和对文物保护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有利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共同保护好、管理好、研究和利用好凝结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文物。</p> 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奋发的精神,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推动我县文物事业继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实现“四县”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