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年初以来,齐齐哈尔市局党委纪检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税务系统执纪监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动实现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依据《税务系统纪检机构监督执纪工作规范》(试行)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认真开展了举报案件的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调查工作。</p> <p class="ql-block"><b> 一是执纪监督有遵循。</b>严格落实《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关于加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协作配合意见》),以《协作配合意见》为指导,主动到市纪委监委进行工作接洽,及时主动向市纪委监委汇报了《协作配合意见》,在已有经验、机制的基础上,更加优化了工作流程,发挥了监督作用,提升了监督效能,逐步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格局,持续巩固和深化与地方纪委监委的密切协作配合,不断强化在日常监督、执纪审查、线索移交等方面沟通和配合,使得在相关案件的查办过程中得到了当地纪委监委的大力支持,形成了业务共商、经验共鉴、监管共治良好局面。</p> <p class="ql-block"><b> 二是一体推进有成果。</b>按照省局全面从严治党会议精神要求,市局纪检组在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上积极探索,坚持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肃教育相结合,以查办身边典型违纪案例为契机,直接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同时,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管理相结合,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而提高了案件查办的质量,使得今年以来全系统举报案件的发生数量比往年明显下降。</p> <p class="ql-block"><b> 三是关心关爱有举措。</b>在认真查办相关案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的同时,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让受处分干部在全面从严的态势中感受到组织关怀的温度、在惩前毖后的决心中体会到治病救人的初衷,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注重教育转化,有效激发广大干部努力工作的积极性,深入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央、省市有关回访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全市税务系统工作实际,借鉴市纪委监委回访教育做法,在全省税务系统率先制定印发了《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实施办法》及《2021年度市局纪检组关于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实施方案》并已付诸实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p> <p class="ql-block"> 通过建立回访教育机制,切实加强受处分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向其传达组织的关心和爱护,帮助其排忧解难,激发其重树干事热情,唤醒初心、重拾信心,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以健康的心态投入到工作中,做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力争实现“回访一个、帮扶一个、教育一片”的积极作用,切实营造了全市税务系统干事创业良好氛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