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做好课后服务是落实“双减”政策的重要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督促“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30号)和《清流县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清教[2020]5号)文件精神,解决学生放学早、家长下班晚、时间不衔接、出现教育时段空白的学生看管难题,为促进学生健康安全成长,解决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我校结合实际,2021年9月7日起开展课后服务工作。</p> 服务对象 <p class="ql-block"> 学校下午正常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要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p> 服务内容 <p class="ql-block"> 主要是学习辅导,学校负责安排教师,组织、督促和指导学生认真完成课后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和答疑;课后服务时间不讲新课,禁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上课。</p> <p class="ql-block"> 开展特色服务,在不加重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学校结合“田径特色学校”、“书香墨香校园”建设等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艺术、科普、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p> 服务时间 <p class="ql-block"> 课后服务工作时间为校历确定在校学习日放学时间。要保证课后服务时间,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会提供延时托管服务。</p> 服务流程 <p class="ql-block"> 1.服务公示。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公布课后服务实施的服务对象、时间、地点、内容、方式,以及项目负责教师、注意事项等。</p><p class="ql-block"> 2.报名申请。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提出申请,由学校审核并公布名单,家长与学校签订协议书。学校根据申报情况,合理编排班级,并建立学生信息库,加强动态管理。</p><p class="ql-block"> 3.组织实施。鼓励和支持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在职教师参与学生课后服务工作。</p> 服务经费 <p class="ql-block"> 1.政府补贴支持。建立完善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积极向县财政和有关部门争取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劳务报酬支出、水电费支出、添置必要设施设备和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少儿的服务费用等。</p><p class="ql-block"> 2.家长成本分担。在县财政及有关部门补贴支持不足的情况下,由家长按一定比例分担。</p> <p class="ql-block"> 落实“双减”,开展课后托管服务,城小在行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