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即将到来的“十四运”保驾护航。2021年9月1日,二大队四中队民警王巍带领辅警在辖区天汉大道北段翠屏路执勤,对过往车辆进行一盔一带检查。突然发现一辆摩托车驾驶员未佩戴头盔,王巍对驾驶员进行检查。该驾驶员看到交警检查,驾驶摩托车靠边停车,交警对他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安全教育。在教育沟通过程中辅警何家彤发现驾驶员说话声音特别小,而且不停往后闪躲,越站越远。何家彤靠近询问,一股酒气从驾驶员身上冒出来,辅警何家彤恍然大悟,难怪驾驶员会闪躲。民警王巍当场使用手持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发现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过核对驾驶证发现该驾驶员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p> <p class="ql-block">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血液含量27mg/100ml。民警王巍给驾驶员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驾驶员对酒精检测结果无异议。经询问得知该驾驶员今天在家吃饭,喝了几杯酒,明知不能酒后驾驶,但是心想交警都是晚上查酒驾,白天还没见谁被查呢。于是,拿起渔具跨上摩托车,从家里出发准备去褒河钓鱼。可没想走到路上,就被交警查获了,后悔不已。</p> <p class="ql-block"> 目前,该驾驶员已经接受行政处罚。交警提醒:酒后驾驶莫伸手,伸手必被捉!</p><p class="ql-block">编辑:黄鹤</p><p class="ql-block">审核:颜胜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