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第二小学致家长课后托管的一封信

新源县第二小学

<p class="ql-block">新源县第二小学的家长朋友们:</p><p class="ql-block"> 课后托管服务培养学生学习兴趣,落实切实减轻学生校外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解决中小学校下午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不匹配、减轻家长负担、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激发校园活力的重要举措。根据我县实际,现就新源县第二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p> 政策依据 <p class="ql-block"> 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自治区中小学校试点开展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新教厅〔2019〕82号)和《伊犁州直全面开展中小学校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伊州教发〔2021〕41号)等文件精神为课后服务工作的政策依据。</p> 基本原则 <p class="ql-block">  我校学生课后托管服务是在学校完成正常教育教学任务之外,基于学生家长自愿,针对确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由学生所在学校为主具体承担的具有公益性、非普遍性的托管服务,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p><p class="ql-block"> (一)坚持公开服务。开展课后托管服务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并通过家长微信群、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p><p class="ql-block"> (二)坚持自愿选择。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得增加学生课业负担。</p><p class="ql-block"> (三)坚持内涵发展。课后托管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根据学生身心成长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托管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p><p class="ql-block"> (四)坚持公益性质。坚持政府主导、家长合理分担课后托管服务运行成本,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的学校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不得以营利为目的。</p> 课后托管服务的时间 <p class="ql-block">  充分保障课后服务时间。我校推进落实课后服务“5+2”模式,即课后托管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原则上每天不超过2小时,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p> 课后托管服务内容 <p class="ql-block">  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托管服务。小学一、二年级以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和作业辅导为主,三年级以上以课外阅读、作业辅导、兴趣小组、实践活动为主;不得借课后托管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严禁以课后托管服务名义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在课后托管服务期间上新课。课后托管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p><p class="ql-block"> 1.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p><p class="ql-block"> 2.参加社团活动。立足本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开展覆盖面广、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体育训练、科学技术、科创、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等各类社团活动,也可以开展娱乐游戏、观看儿童少年适宜的影片等兴趣活动,为学生提供“菜单式”服务。</p><p class="ql-block"> 3.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p><p class="ql-block"> 4.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学校统一安排专题教育等其他有益活动,活动安排要体现实践性、体验性、自主性。</p><p class="ql-block"> 5.根据学校特色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各类课程基地等学习场所的作用,促进课后托管服务与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有机结合。</p> 收费标准 <p class="ql-block">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1﹞2839 号)和自治区教育厅10部门《关于印发&lt;自治区中小学校试点开展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指导意见&gt;的通知》(新教厅〔2019〕82号)规定,参加课后一小时托管服务的学生按200元/生/学期的标准收费,每日2小时,课后服务一般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p> 实施时间 <p class="ql-block">  2021年9月2日起全面实施。</p><p class="ql-block"> 落实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顺民意、暖人心”的民生工程,是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是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减轻家长负担的重要举措。全县中小学生家长可根据家庭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孩子所在学校的课后托管服务,并按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工作。</p><p class="ql-block">监督举报电话:09995038023</p><p class="ql-block">电子邮箱:815759483@126.com </p><p class="ql-block">新源县第二小学</p><p class="ql-block"> 2021年8月29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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