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口镇中心小学开办校内午托和课后服务的公告书

杨玲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各位家长:</p><p class="ql-block"> 您好!按照中央、自治区开展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7】144号)、《贵港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贵教规范【2018】1号》及《桂平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浔教发【2018】13号》相关通知,特别是《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1〕55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定于2021年9月起开设午托和课后服务。</p><p class="ql-block"> 学生校内午托和课后服务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广大学生、政策性很强的民生工程。近几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提出的议案或建议,要求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接送难、无人看管等实际困难,避免监管盲区,减少学生安全隐患,促进学生快乐健康成长。</p><p class="ql-block"> 校内午托和课后服务遵循“量力而行、自愿参加、公益惠民、民主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服务内容主要是向学生提供午餐、午间休息和放晚学后学习活动等服务,服务期间,学校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课后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中午11:05~13:50及放晚学后(17时30分)止。服务对象是本校一至六年级在读的学生,优先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以班级为单位,在本班教室就餐及学校睡室午休。</p><p class="ql-block"> 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午餐伙食费由学校代收,所收费用全部用于学生伙食开支,期末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午托和课后服务费严格按照桂平市教育局、桂平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主要用于课后服务有关设施购置、修缮以及水电、管理人员工资等相关费用,每学期初和学期期末向家长公示经费收支使用情况,接受物价部门监管和家长监督。</p><p class="ql-block"> 我校午托和课后服务从2021年8月26日开始报名。凡是需要午托服务的学生必须填写《江口镇中心小学校内课后午托服务申请表》,由家长签字认可后,提交学校。学校审核通过,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书。</p><p class="ql-block">  开展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解决家长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学校将精心部署、精心安排、精细服务,让家长放心,让学生满意,共同为“学生的一生成长奠基”!</p><p class="ql-block"> 桂平市江口镇中心小学</p><p class="ql-block"> 2021年8月26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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