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海南省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三亚市实验小学本校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此项服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方案:</p> 时间安排 <p class="ql-block"> 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4:50至6:30,没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4:50放学后排队离校。</p> 服务内容及方式 <p class="ql-block"> (一)服务内容。校内课后服务内容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进行分层指导,有计划,有针对性,由学校统一实施和管理。</p><p class="ql-block"> 第一课时为学科辅导与答疑的时间,服务内容为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第二课时为社团活动时间,主要是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社团活动,学生可以根据兴趣自主选择参加。</p> <p class="ql-block"> (二)服务形式。由于场地限制,第二课时的社团活动无法全面开展,所以采取分批开展方式,即一二三年级周一周三开展第二课时拓展活动,四五六年级在班级开展阅读活动、数学文化活动;四五六年级周二周四开展第二课时拓展活动,一二三年级在班级开展阅读活动、数学文化活动;周五两课时均为学科辅导与答疑。</p> 服务原则 <p class="ql-block"> 坚持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原则,建立家长及学生申请、班主任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p> 安全问题 <p class="ql-block"> 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教育部令第12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确保学生往返途中安全。学生在往返学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无任何责任。</p> 收费事项 <p class="ql-block"> 学校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适当收取费用,该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正在进行成本调研和测算,待收费标准和相关收费管理政策出台后,我校将在政策范围内收取费用。目前政府给予每一位学生每天的课后服务补助 2.5元,不足部分由家长支付。</p> 课后服务协议书 <p class="ql-block"> “教育是要在儿童自身的基础上,过滤并运用环境的影响,以培养加强发挥这创造力,使他长得更有力量,以贡献于民族与人类。”相同的时间,不同的精彩。三亚市实验小学将继续秉承服务育人的理念,不断优化、创新课后服务内容,让课后服务这一暖心活动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更优更贴心的服务,给家长们解忧,给孩子们打造一个幸福多彩的童年!</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8px; color: rgb(1, 1, 1);"><span class="ql-cursor"></span>文字编辑:吴英桃</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18px;">审核编辑:尹凤兰</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