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按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结合龙街实际,整合街道、社区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力量对龙街街道辖区内小食品加工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小理发店、小旅馆、小浴室、小歌舞厅和小网吧“八小”行业开展检查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p><p class="ql-block"> 一、工作开展情况</p><p class="ql-block"> 龙街街道按照爱国卫生运动“7个专项行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有关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结合“八小行业”创卫标准、行业规范和疫情防控工作,梳理制定“三小行业”17项清单式督办单、“五小行业”14项清单式督办单、集贸市场24项清单式督办单、临时市场12项清单式督办单,于8月20日组织爱卫办、社区、小组等10余名工作人员对龙翔路内21家小餐饮店、10家小理发店、1家小旅馆、和1家小网吧及龙街集贸市场开展督查工作,对照督办清单逐一检查,向经营户宣传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相关标准,对存在的问题现场进行交办,明确整改时限。</p> <p class="ql-block"> 二、存在问题</p><p class="ql-block"> (一)小餐饮店。部分商户存在健康证过期,冰箱内有有色塑料袋,工作人员未按照要求穿戴工作服,消毒记录未及时更新,门口无云南健康码扫码标识等问题。</p><p class="ql-block"> (二)小理发店。多数存在证件不齐全问题,消毒设施过于简易,皮肤病专用工具缺失,无防蝇设施;部分理发店依旧存在无健康码、无禁烟标识问题,工作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口罩。</p><p class="ql-block"> (三)小网吧。室内环境脏乱有异味,工作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口罩,证件摆放不规范。</p><p class="ql-block"> (四)小旅馆。消毒设备、记录不齐全,工作人员未按照相关规定佩戴口罩。</p><p class="ql-block"> (五)集贸市场。无控烟宣传、卫生制度、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未设置吸烟区,部分小广告未清理,外环境未设置毒饵站,熟食制品制作人未按照相关规定着工作服工作帽、手套等消毒装备。疫情防控不到位,无相关人员测量体温、扫描健康二维码,市场内商户及消费者未按要求佩戴口罩。</p> <p class="ql-block"> 三、下步计划</p><p class="ql-block"> 一是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复查工作,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销号,对拒不整改的商户将由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二是常态化开展督查工作,统筹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社区、小组人员,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检查;三是逐步扩大检查督办范围,先期对集镇周边开展检查督办,逐步覆盖到城郊结合部、景区和其他社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