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对《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宋利生

<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推进《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切实使法律法规落地见效,有力促进文明城市品质提升,8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先明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深入屯留区、潞州区、开展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主任李晓林陪同调研。</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此次调研采取实地查看、走访了解与座谈汇报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屯留区映水兰香小区犬只免疫点(畜牧兽医中心)犬只收容所(高店村)、麟绛佳园小区,潞州区泽馨苑小区、派出所潞州区犬只收容服务基地等地,分别对养犬管理工作机制完善情况;《条例》实施配套制度完善情况;犬只信息的收集及管理情况(包括犬只数量、种类、分布台帐建立情况);办证点、免疫点、无害化处理点、收容所的设立、工作运作及监督管理情况;《条例》宣传教育、便民服务开展情况;执法管理开展情况(人员、装备配备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p> <p class="ql-block"> 座谈会上,市人大组成人员纷纷畅所欲言,县人大及公安局、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主任李晓林、市人大社建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民侨工委主任田毅青、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主任平小波、市人大常委会一级调研员何买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秀蓉等相关组成人员和部分社区负责人、物业代表、宠物店的代表,围绕犬只的管理监督、医疗服务、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等建言献策。</p> <p class="ql-block">市公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兵汇报《长治市养犬管理条例》施行情况。</p> <p class="ql-block">  最后,马先明主任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生活方式的转变,居民、企业饲养犬只的现象越来越多,人们饲养犬只已从过去看家护院的单一需求发展为家庭宠物,以至寄托感情等多种需求。但随之而来的涉及犬类的扰民、伤人、随地便溺、传播各种人畜共患的寄生虫病、狂犬病等问题日益严重。规范养犬管理的必要性、迫切性日益显现。推进文明养犬是城市管理精细化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文明城市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各级各部门要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加强宣传引导,回应群众关切,为文明养犬立法、执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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