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函

美友30404201

<p class="ql-block">关于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函 </p><p class="ql-block">全县各市场经营主体:</p><p class="ql-block">为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应对疫情突发紧急事件,维护好全县重要民生商品、防疫物资以及相关服务的市场价格秩序,确保相关防疫用品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营造良好价格消费环境,长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如下:</p><p class="ql-block">一、依法合规守信经营。全县广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依法经营,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各相关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恪守诚信经商原则,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垄断价格、操纵市场价格。</p><p class="ql-block">二、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全县广大经营者要积极组织货源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特别是疫情防控用品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销售经营者,要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恪守商业道德。要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商品,不得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避免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p><p class="ql-block">三、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市场监管部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做好监督,发现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垄断价格或其它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及时拨打12315或者342005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p><p class="ql-block">四、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使命担当,积极履职尽责,及时组织开展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市场价格检查,重点对药店、超市、粮油门店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开展价格检查,密切关注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和肉禽蛋奶粮油等民生商品的价格变动,对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影响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大局的,依法依规坚决予以打击。</p><p class="ql-block">五、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相关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及时开展自查整改。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关注度高、被反复投诉举报的经营者将列为重点巡查检查对象,对其价格行为实施重点监管;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平稳有序。</p><p class="ql-block"> 长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p><p class="ql-block"> 2021年12月22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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