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南乐县第三实验小学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小学,位于县城区木伦河路东段,占地面积24665.28平方米,教学设施齐全,师资队伍优秀,环境优雅,氛围浓厚。为做好学校2021级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依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告。</div> 一、招生计划 按照县教育局总体安排,学校计划招收2021级新生4个班,共计180人。 二、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1-2年入学。对于不足年龄的儿童不予招收。 三、招生范围 昌州东路--光明南路中段--木伦河路中段--开元南路中段--人民路东段--木伦河路东段--东环路中段以内的县城居民区和城关镇户籍子女。若有空余学位还应接纳划片区域内的经商及进城务工户子女。 四、报名流程 <p class="ql-block"> 1.「网上报名」</p><p class="ql-block"> 8月2日—8月8日,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选择“小学学生信息采集入口”进行报名,按照程序进行注册、填写信息、选择报名点。(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把信息填写完整,否则将影响资格审查)</p><p class="ql-block"> 2.「资格初审」</p><p class="ql-block"> <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聚集,家长上交审查证件工作暂不进行,等候通知。证件和证明材料验收以学校通知为准。</span></p><p class="ql-block"> 3.「预录取结果查询及申诉」</p><p class="ql-block"> 8月16-20日,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监护人对入学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到学校提出申诉。未通过审核的学生联系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或乡镇中心校申请就读。如同意,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重新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选择报名点(申请学校),由招生学校通过系统进行资格审核。</p><p class="ql-block"> 4.「正式录取结果查询」</p><p class="ql-block"> 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根据录取学校发布的公告要求按时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p> 五、报名要求 <p class="ql-block">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准备好报名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房产证等;详看以下表述内容),以备进行资格审查<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因疫情形势严峻,审查时间以上级通知为准)</span>。监护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查实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生在本辖区的入学资格。</p><p class="ql-block"> 【购房户】</p><p class="ql-block"> 1.在县城区已购房入住的居民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家庭户口簿、产权登记证(包括房产证、不动产证等由相关部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下同),儿童预防接种证明<span style="font-size: 18px;">、借读证明(非县城区居民户口)</span>等。如果已购房尚未取得不动产证者,要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并同时提供家庭用水、用电、用气缴款票据等实际居住证明。</p><p class="ql-block"> 2.在县城区购营业房自主经营并居住的县城区居民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家庭户口薄、营业房产权登记证、营业执照和当年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在县城区无住房信息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明,<span style="font-size: 18px;">借读证明(非县城区居民户口)。</span></p><p class="ql-block"> 【城关镇农村户籍子女】</p><p class="ql-block"> 1.户口本;2.村委会证明;3.儿童预防接种证明。</p><p class="ql-block"> 【无房户】</p><p class="ql-block"> 1.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无固定房产,户口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口簿且共同居住者,报名时要提供家庭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产权登记证、房管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县城区无住房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明,<span style="font-size: 18px;">借读证明(非县城区居民户口)。</span></p><p class="ql-block"> 2.进城务工子女和进城经商人员子女:(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2)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县城区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商营业执照;(4)务工人员需提供当年在县城区用工单位发放的至少近6个月的工资表和社保交费票据,经商人员需提供当年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5)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外省、市、县)或乡镇中心校(本县)出具的借读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明等。</p><p class="ql-block"> 符合以上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并携带报名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交验。</p><p class="ql-block">『备注』</p><p class="ql-block"> 1.“居住证明”包括有房产证明的和实际在县城区居住却无房产证的两种情况,有房产证明的须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无房产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及能证明实际居住的证件(如水、电、气费缴费记录等)。</p><p class="ql-block"> 2.“就业证明”指个体营业执照和当年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务合同和用工单位发放的至少近6个月的工资表和社保交费票据。</p><p class="ql-block"> 3.“户口本”指适龄儿童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统一户口本。</p><p class="ql-block">【敲重点啦!】</p> 六、学校简介 南乐县第三实验小学成立于2006年,于2015年搬迁至新校区,教职工80余名,高学历达标率100%。近年来,学校大力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更新多媒体设备、办公电脑、教室空调等硬件设施;大力开展综合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实施“重走三年师范路”工程,创新教研教学模式,全面促进师生素养提升。 <p class="ql-block"> 在长期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南乐县第三实验小学逐渐形成了“知行”教育理念下的“守真”文化,全体师生捧真心、弘真爱、适真性、求真知、尚真行、创真果,践行“爱满天下、知行合一”的校训,“自强立品、同行致远”的校风,“好学修智、善诲励仁”的教风及“守真向美、敏行乐创”的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