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家长朋友们:</p><p class="ql-block"> 转眼已经进入八月,为了您和孩子能够度过一个安全、有趣的假期。南郑区城关幼儿园温馨提示您务必做好孩子的安全监管工作。下面就暑假期间安全事宜做出以下温馨提示,请您认真阅读。</p> <p class="ql-block"> 据国家卫健委通报的数据整理,自南京此轮疫情7月20日发生以来,截至7月30日,11天内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45例。目前,已经有江苏、湖南、北京、四川、辽宁、云南、安徽、广东、福建、 重庆10省份报告有本土感染者。另,据郑州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31日消息,7月30日17时,郑州市二七区在例行检查中发现1例核酸初筛阳性。银川发布微信公众号31日消息,7月30日21:30,银川市组织对成都市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张某某进行追踪排查,核酸检测阳性。从各地披露信息看,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到张家界景区,再到常德游船,近期多个景点成疫情传播链上的重要环节。目前,湖南张家界、湖南湘西、湖南株洲、陕西西安等多地已陆续关闭全市景区景点,或关闭部分景区景点。此外,据界面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30日18时,全国共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53条疫情防控出行提醒,涉及46个城市。超半数的出行提醒提示市民“非必要不出省、不离市”或“减少出省、出市”。</p> 面对这一轮疫情,我们该怎么办? <p class="ql-block"> 根据汉中市南郑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在各公共场所开展“二码联查”工作的通知,从2021年7月25日开始全面启动实施。</p><p class="ql-block"> 检查范围包括:<b>入汉中市南郑区各类公共场所人员。含: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养老院、敬老院、救助站、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机构、银行、企业、园区、商场超市、宾馆旅馆、酒店、药店、农贸市场、健身房、景区景点、图书馆、电影院、KTV、网吧、各类办事大厅、大型会议、聚集性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b></p> <p class="ql-block"><b> 请各位家长朋友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无特殊情况不要外出。还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家长朋友要尽快接种。</b></p> <p class="ql-block"> 防溺水一直以来都是青少年的致命“杀手”,尤其是夏季天气炎热,很容易发生溺水事故。请您务必做好孩子暑期的安全监管。</p> <p class="ql-block"> 交通安全是关系着儿童的健康成长,因此儿童交通安全教育是教育当中不可缺少的其中一部分。那么,儿童交通安全有哪些?</p><p class="ql-block"> 家长每一次带孩子出门时都可以沿路为孩子介绍各种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识,比如交通信号灯、各种交通标志和标线等。小编有个口诀可以推荐给宝妈们。“交通标线要记牢,听从指挥和引导;各行其道守规矩,安全通行秩序好”。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我们走路要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应靠路边行走。走路时,思想要集中,不能一边走一边玩耍或一边看书,不能三五成群并排行走,更不能追赶车辆嬉戏打闹。除了交通安全以外,家长还要教育孩子,不做妨碍交通安全的事,不在交通拥挤的地方集队、停留,以免影响他人通行。过公路时,应走人行横道。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要看清路面情况,在没有车辆行驶时,抓紧时间通过。</p> <p class="ql-block"> 家长们也要做好交通安全知识。夏季天气炎热,出行时要对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尤其是夏季“爆胎”事故常有发生。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您是孩子最好的老师!</p> <p class="ql-block"> 夏季是自然灾害的高发期,尤其是暴雨引发的自然灾害对人类的威胁是巨大的。近期全国多处发生暴雨引发的自然灾害对生命安全和经济带来巨大的损失。自然灾害"是人类依赖的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异常现象,自然灾害对人类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往往是触目惊心的。暴雨天气容易引发一系列的自然灾害,例如:城市内涝、房屋垮塌、交通中断、泥石流、出行安全、雷电等。</p> <p class="ql-block"> 1.如果在户外遇到雷雨,不要在铁塔、大树下,电力设施附近躲避,不要在临时建筑物或不牢固的建筑物构筑物下面或里面躲避。</p><p class="ql-block"> 2. 洪水冲刷,道路坍塌,或者道路被拦腰切断并有急流通过,此时,只能在安全的地方“暂时避难”。拿不准,看不明情况的积水路段,一定不要轻易通过。</p><p class="ql-block"> 3.暴雨天气应当关闭好门窗,查看降水量是否会淹没房屋,如居住地势较低的人群应当及时转移,转移时不要因贪恋财物错过最佳的转移时间。</p><p class="ql-block"> 4.相对安全的家中立即进行食物和饮用水的储备。</p><p class="ql-block"> 5.如认为有必要,进行救生衣、救生圈、手电筒的准备。</p> <p class="ql-block"> 夏季也是火灾的高发期,尤其是家用电器短路引发的火灾、驱蚊的蚊香使用不当引发火灾、电动车入户飞线充电等引发的火灾都需要我们加强防范。</p> <p class="ql-block"> 所有一切的电信诈骗都是犯罪份子利用被害人的贪占心理、恐慌心理等实施的。希望广大教职工和家长朋友们遇事要理智。不贪占小便宜、不轻易相信他人、不泄露个人信息、不出租售卖个人微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QQ等个人信息。确保财产安全,让骗子无处遁形!</p> <p class="ql-block">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和村(社区)突出问题、乱点乱象专项整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现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征集全区行业、村(社区)乱点乱象线索,就有关线索举报事项通告如下:</p><p class="ql-block">一、举报重点</p><p class="ql-block"> 1、开设赌场、聚赌抽头、暴力护赌、高利放贷,或采取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暴力威胁等方式讨要赌债的;以开设茶楼、棋牌室等名义召赌聚赌或积极参与赌博活动的。</p><p class="ql-block"> 2、无事生非、恃强凌弱、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的;无中生有,恶意追逐、拦截、谩骂他人或者强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的;逞强好胜、惹是生非、殴打或伤害他人的。</p><p class="ql-block"> 3、不听劝阻,听从他人煽动参与非访闹访、封门堵路、恶意阻工、陈尸闹事、游行示威的;串联煽动或挑头参与非法聚集、非访闹访、陈尸闹事、封门堵路等扰乱公共秩序或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场所正常办公、医疗、教学或生产经营秩序的。</p><p class="ql-block"> 4、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拿硬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垄断经营的;强占“地盘”、强揽工程、强行供料、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或者收取“保护费”的;在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组织策划群众性上访,强行阻工,严重影响重点工程进度的。</p><p class="ql-block"> 5、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破坏操纵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拉帮结派、插手民间纠纷、殴打伤害他人、充当“地下执法队”的。</p><p class="ql-block"> 6、非法私藏、持有或者非法组装、买卖民用枪支、火药枪、钢珠枪、气步枪等枪支的;非法持有、私藏管制刀具、弩等管制器具或特种物品等违禁品的。</p><p class="ql-block"> 7、打击报复检举、揭发、举证人员的;不听劝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p><p class="ql-block"> 8、传播邪教、组织进行非法宗教活动的;笃信邪教、参与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寻衅滋事或利用封建迷信活动敛财、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p><p class="ql-block"> 9、网上网下捏造、传播虚假有害信息扰乱视听,制造社会恐慌、影响社会稳定的;侮辱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对有害信息或者明知是谣言不加甄别,在网上转发、转载,引起社会恐慌的。</p><p class="ql-block"> 10、非法采石采砂采矿、毒鱼炸鱼电鱼、盗伐滥伐林木,破坏生态环境的;故意破坏、盗窃消防市政设施或下水井盖、道路及河道、林区防护设施、通讯光缆、电缆等其他公共设施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非法侵占公私财物的;非法占用消防通道的。</p><p class="ql-block"> 11、在城区或乡间道路上驾驶车辆相互追逐嬉闹、高速飙车,危害公共安全的;在城区道路上乱停乱放、随意停车、随意掉头造成交通秩序混乱或者在摩托车、跑车等车辆上非法加装设备故意出风头高噪音行驶恶意扰民不听劝阻的;客运车辆超载或者农用车非法载客、载人,骑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p><p class="ql-block"> 12、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危化物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运输,或者不按规定配备安全员的;涉爆单位不严格落实民爆物品销售、储存、使用、管理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反禁限放规定非法燃放、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重点行业场所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检查发现后整改不力或者拒不整改的。</p><p class="ql-block"> 13、旅馆业、网吧不按规定登记、上传旅客、网民身份信息的;居民小区管理机构、组织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措施落实不力,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p><p class="ql-block"> 14、在公共场所、露天摊点制造噪音严重扰民不听劝阻的;遛狗不栓绳或放任犬只出入街面、道路、公共场所不听劝阻或者犬只伤人的;不按规定淘汰老旧车、黄标车等尾气超标车,上路行驶不听劝阻的;乱倒垃圾、非法排污、排烟污染环境被管理部门发现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或被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后再犯的;在居民聚集区、居住区内违规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老年代步车等充电不听劝阻的;加油站不按规定出售、加注散装汽油、柴油的。</p><p class="ql-block"> 15、不履行赡养或抚养义务,随意辱骂、殴打或者歧视有赡养或抚养义务家庭成员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按规定完成义务教育,或者其他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为的。</p><p class="ql-block">二、举报要求</p><p class="ql-block"> 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基本情况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调查取证和处理;对积极参与乱点乱象整治和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施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p><p class="ql-block">三、举报方式</p><p class="ql-block"> 中共汉中市南郑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区委区政府综合大楼302室),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或来人举报等方式举报、提供线索,具体举报方式如下:</p><p class="ql-block">1、区举报电话:</p><p class="ql-block">区委政法委(区扫黑除恶办) 0916-5513456</p><p class="ql-block">南 郑 区 纪 委 监 委 0916-5513044</p><p class="ql-block">公 安 南 郑 分 局 0916-5525262 </p><p class="ql-block">(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至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p> <p class="ql-block"> 最后再次提醒各位家长朋友,加强孩子在暑期的安全监管,让孩子安全的度过一个有趣的假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