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br> 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防控策略,进一步明确重点人群防控措施,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及省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现将重点人群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font color="#ed2308"><b>一、关于“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管控措施。实现“点对点”转运,返乡后一律落实集中隔离 14 天(费用自理)。</b></font>“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4、7 和 14 天分别采集鼻咽拭子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免费),其中第 14 天用两种试剂开展平行检测,解除隔离后第 2 天、第 7 天分别采集鼻咽拭子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自费);次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 天分别采集鼻咽拭子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免费)。 <font color="#ed2308"><b>二、关于“境外来返石人员”管控措施。实施“点对点”转运,落实“集中隔离 21 天+居家隔离 7 天”管控措施。</b></font>在国内口岸入境时集中隔离满 21 天,返石后落实 7 天居家隔离,第 7 天采集鼻咽拭子进行 1 次核酸检测(自费)。在国内口岸入境时集中隔离未满 21 天的,返石后继续落实集中隔离至满 21 天(与口岸隔离时间累积计算,费用自理),然后再进行 7 天居家隔离;隔离第 21 天和 28 天各采集鼻咽拭子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其中第21 天用两种试剂开展平行检测(免费)。 <font color="#ed2308"><b>三、关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管控措施。</b></font>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返乡人员一律落实 14 天集中隔离(从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时间起算),隔离期间采集鼻咽拭子开展 2 次核酸检测(免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返乡人员落实 14 天居家隔离(从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时间起算),隔离期间采集鼻咽拭子开展 2 次核酸检测(自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返乡人员落实健康监测并立即采集鼻咽拭子开展 1 次核酸检测(自费)。(中高风险地区以当日国家发布的中高风险地区名单为准) <font color="#ed2308"><b>四、关于“云南、广西、内蒙古等路陆边境省份返乡人员”管控措施。</b></font>在查验陕西健康码为“绿码”后,不实施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措施,落实 14 天健康监测并立即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自费)。<br> <font color="#ed2308"><b>五、关于“其他外省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和“陕西省内从事冷链货物装卸、搬运、运输以及隔离场所和口岸等相关工作的返乡人员”管控措施。</b></font>需持 48 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查验陕西健康码为“绿码”后,不实施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措施,落实 14 天健康监测,监测期间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自费)。 以上重点人群防控措施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全县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抓好贯彻落实,严禁推诿扯皮,对重点人群管控措施落实不力的提交县纪委监察,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div><br></div><div> 石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div>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