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抗洪救灾期间捐赠款物管理,关堤乡纪委有提示

小雨沙沙

<p class="ql-block">  自7月17日新乡防汛抗洪工作开展以来,关堤乡人民众志成城,共战洪魔。不仅有广大党员干部冲锋在前,更有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资捐物支援抗洪一线。为确保捐赠款物都用在“刀刃上”,严禁出现违规操作、截留私分、优厚亲友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乡纪委向各村及乡直乡办各单位作出如下要求:一、原则上各村、乡直乡办各单位联系的社会各界大项捐助资金、物资由乡政府统一接收、发放并开具相关证明手续。二、各村、乡直乡办各单位对上级下发、社会捐赠的各类防汛抗洪捐助物品,要指定专人对所接收物品分类登记造册,并制定发放清单,由主要负责人进行签批,做到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至少2人以上)。三、各村受赠的捐款(包括社会捐款和定向捐款)要登记造册、专款专用;各村党员、群众自发捐款,分别交由乡党办、民政部门统一捐赠管理。四、捐赠物资使用要召开村两委会议通过并及时将捐赠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公布、公示,接受公众监督,确保物资使用规范化、透明化。</p> <p class="ql-block">  乡纪委提示,对于防汛抗洪中接受到的捐赠物资:各村及乡直乡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捐赠物资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工作做细做实、确保物资管理规范使用、确保爱心有明账;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抛弃一切私心杂念,不该拿的不拿、不该要的不要,坚决不做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事情,不伤害捐赠者感情,不降低群众参与公益事业的热情,维护群众对党组织的信任不打折。乡纪委近期将持续加大对捐赠物资管理及受助对象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逐一进行实地走访、查看,对于使用手续不规范,挪用变卖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严厉追责,确保以监督实效促进防汛抗洪工作高效规范开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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