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辉南县各乡镇法治宣传工作,切实提高乡镇机关干部、人民群众法律意识,辉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于7月22日走进辉南县杉松岗镇人民政府,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辉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井丽纯主持此次宣传活动,活动开始,由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为各位参会人员分发普法宣传手册。 随后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李长龙讲解民事强制相关规定。 李法官着重讲解了执行局的相关流程:1、申请及立案;2、调查财产;3、法院在执行中主要采取的措施;4、执行结案。 讲到失信问题时,李法官强调了成为失信人以后,个人的生活将面临何种的影响:人民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同时失信的人将被法院限制高消费。 通过此宣传活动,使机关干部了解了民事强制的相关知识,增强了诚信意识,并以正确的法治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共同营造法治社会大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