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黄竹镇召开2021年全面开展清(河)湖行动工作会议

叶师伟

<p class="ql-block">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生态环保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取得成效,7月20日下午,黄竹镇召开2021年全面开展清(河)湖行动工作会议。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创禄出席会议,镇党委书记张淦积主持,全体镇级河(湖)长及河道管护员约40人参加会议。</p> <p class="ql-block">  会上,陈创禄听取了各镇级河(湖)长关于负责河(湖)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强调:一是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集中精力、锁定目标、明确任务、下定决心,迅速掀起全面开展清河行动工作热潮。二是压实责任,增强联动。河流问题表现在水里,根源在岸上,需要镇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和各位管护员主动作为,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三是继续开展做好各项专项行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一河一策”,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着力解决河流管理保护的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四是强化宣传引导。河流保护治理是一项长久的工作,群众参与是关键,要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思路,想办法引导群众一起参与河流环境治理,关心河流环境建设,不断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和推进力度,凝聚社会共识,取得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五是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是确保全面深化河长制任务落到实处、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镇党委要科学制定考核细则,成立考核班子,定期对各位河长和管护员履职情况开展督查,把相关内容纳入到对各村的年度考评,与村“两委”班子的工资奖金挂钩。对于河(湖)长履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河流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追究相关河长责任,确保工作得到扎实推进,力争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愿景。</p> <p class="ql-block">  会上,张淦积还向参会人员传达学习县委书记刘峰松关于河(湖)治理工作相关讲话精神,并对县河长办印发的《关于开展清河行动的通知》的文件进行解读。张淦积要求,全镇干部职工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及县提出的河道管护工作要求,严格开展河道管护工作,确保黄竹镇河(湖)整治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p> <p class="ql-block">  会后,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创禄还到所负责的塔洋河进行巡河,并要求河道管护员要加强巡河,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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