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往开来,共谱新章程——热烈祝贺吉厦股份合作公司表决通过新章程

深圳市吉厦股份合作公司

<p class="ql-block">  7月19日上午,吉厦股份合作公司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审议公司新《章程》和新《股东名册》。经大会表决,到会股东代表150人,同意新《章程》145票,同意率96.7%;同意新《股东名册》147票,同意率98%,通过大会决议。</p> <p class="ql-block">  自5月下旬以来,公司重点部署并落实章程修订工作。</p><p class="ql-block"> <b>一是形成《章程》修订案。</b>公司现章程于2008年5月实施,部分条款已不适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为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公司股权管理,规范公司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机构的职权,更好的维护集体与股东的权益,实施本次章程的修订。根据区国资局的社区股份公司章程范本,公司反复研究与征求意见,形成修订的章程。</p><p class="ql-block"> <b>二是股份继承变更登记。</b>开展去世股东的股份继承变更登记工作,截止2021年7月9日,共登记股份变更27人,其中全股股东24人。股份变更后,现有个人股股东488人,其中全股股东418人。</p> <p class="ql-block">  公司新《章程》共分九章108条。</p><p class="ql-block"> <b>一是健全公司党组织。</b>新章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更好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p><p class="ql-block"> <b>二是更适于国家的法律法规。</b>根据国家《民法典》第六编继承有关规定、以及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对现章程的个人股股份继承和计划生育的相关条款予以修改,新章程更适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的规定。</p><p class="ql-block"> <b>三是促进个人股股权流转。</b>新章程增加个人股股份继承、转让、赠与的股权流转条款,并对流转股份的权益作出具体规定。</p><p class="ql-block"> <b>四是更加规范机构的职权。</b>新章程明晰列出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集资委的职权范围,职责与权限非常明确,监督、监管机制更加齐全。</p> <p class="ql-block">  新《章程》的实施,更规范、更合理、更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助力公司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公司发展的又一里程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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