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开展电动自行车头盔等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踔厉奋发

<p class="ql-block">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贯彻落实省领导的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督促经营主体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工作职能,于7月13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头盔等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让安全头盔真正保障“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头等大事”。</p>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检查经营主体是否落实头盔进货查验制度;头盔标签标识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标准规定;头盔壳体表面是否坚固、平滑、圆钝,以及内外表面有无不合理的明显突出物;头盔是否有缓冲层;佩戴装置是否既牢固又便于解开等。同时,还在农贸市场、店铺显眼位置张贴《电动自车头盔、摩托车乘员头盔、运动头盔购买提示》海报,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头盔购买常识。截止目前,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检查头盔经营主体31家,张贴宣传海报40余份,检查情况总体良好。 <p class="ql-block">  下一步,保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做好市场检查和宣传科普,提升头盔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效。</p> <p class="ql-block">  在此,保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头盔时,要通过正规途径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头盔,仔细查看包装的产品名称、合格证、厂名厂址、执行标准、CCC认证等产品基本信息是否齐全,并主动索要购物票据。如发现有质量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p>

头盔

检查

保亭县

专项

安全

主体

是否

经营

监督

管理局